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93YiULHKW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4: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九号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禄峰
CFO:凡孝金
董事会秘书:徐鹏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14:00-15: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93YiULHKW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4828002-841
邮箱:ir@ninebo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46亿元,同比增长1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亿元,同比增长13.31%,股份支付费用0.60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亿元,同比增长24.37%。
营业收入按销售渠道划分如下:
1、自主品牌分销收入27.92亿元,同比增长48.59%。其中电动两轮车收入16.52亿元,国内销量61万台;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收入6.98亿元,销量37.29万台;全地形车收入1.92亿元,销量4,684台;割草机器人收入0.20亿元,销量2,105台;其他产品及配件收入2.3亿元。
2、ToB产品直营收入3.15亿元,同比下降50.55%。
3、其他渠道(小米分销)0.40亿元,同比下降86.49%。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
〔2022〕31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依据该解释的具体规定调整
了相关会计政策。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3-076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号)批复,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70,409,170份,发行价格18.94元/份CDR,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549,679.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855,997.22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存托凭证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58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公司境内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产品配置策略、产品的经办和日常管理、产品的财务核算、产品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都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