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7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长焦强先生和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于成先生授权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3-07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7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3年10月1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和职工监事冯帆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1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稳定轻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上述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在建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未来产出的稳定轻烃产品的经营税负将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已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就轻烃产品进行论证。鉴于第三方论证工作处于论证中,目前尚未形成结论,公司将依据论证结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怀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万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7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导致公司2023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815.2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74号、临2023-075号公告。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1-9月,按照公司的坏账政策,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应收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12.71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2.33万元、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95.7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306.14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3年1-9月,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1,602.53万元,数据来源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导致公司2023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815.2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严谨性原则,能够准确、公平、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准确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7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1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稳定轻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上述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在建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未来产出的稳定轻烃产品的经营税负将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已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就轻烃产品进行论证。鉴于第三方论证工作处于论证中,目前尚未形成结论,公司将依据论证结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