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全文进行了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现行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和规范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下列四个子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程序,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回购股份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君刚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张君刚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方骥柠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徐维东先生、张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向独立董事以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的标准发放工作津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拟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9万元(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独立董事徐维东、宋执环、张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总经理基础年薪为10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副总经理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财务负责人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董事会秘书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薪酬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方隽云、张永辉、方骥柠、张君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春华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监事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君刚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张君刚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方骥柠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徐维东先生、张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 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1、2、3、4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25933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 备查文件
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4、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5、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9”,投票简称为“洁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向独立董事以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的标准发放工作津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拟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9万元(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参考了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9万元(税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总经理基础年薪为10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副总经理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财务负责人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董事会秘书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薪酬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有助于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下降36.29%,主要系报告期内提前归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和竣工投产项目贷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下降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长38.42%,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比期初增长379.62%,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31.88%,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21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7、使用权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49.23%,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研发中心租赁成本提高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下降48.27%,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弥补亏损减少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下降42.70%,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下降37.64%,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下降82.61%,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下降87.21%,主要系上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期部分到期所致;
13、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下降33.97%,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和上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期部分到期所致;
14、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长65.76%,主要系报告期内BOPET膜和流延膜项目(二期)启动相关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15、租赁负债期末比期初增长187.84%,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研发中心租赁成本提高所致;
16、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下降37.69%,主要系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17、库存股期末比期初下降43.04%,主要系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比期初下降171.85%,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40.5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同比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7.36%,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汇兑净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同比下降67.4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未对外投资,报告期内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173.13%,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增加,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73.21%,主要系报告期内存货减值准备增加额同比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128.15%,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65.9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运输保险赔款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51.68%,主要系上年度公益捐赠支出较多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0.19%,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67.97%,主要系报告期内符合退税政策的退税款同比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2.8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下降79.68%,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清理出售、报废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35.35%,主要系报告期内BOPET膜和流延膜项目(一期)建设基本完成、BOPET膜和流延膜项目(二期)开始启动建设相应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5、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475.33%,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度收购半导体TRAY盘项目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投资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4.78%,主要系报告期内提前归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和竣工投产项目贷款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39.43%,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上年度股利和贷款利息同比减少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470.38%,主要系报告期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56.51%,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投资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报告期内提前归还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和竣工投产项目贷款所致;
1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下降72.39%,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汇兑净收益比同比减少所致;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283.95%,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投资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本期归还部分流动贷款以及提前偿还部分项目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