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长XIUCAI LIU(刘修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臧慧卿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2、3、4、5、6、7、8、9、10、11、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 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7、9、10、11、12、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Cathay Industrial Biotech Ltd、济宁市伯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宁市仲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宁市叔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银一号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赢成长贰拾贰号私募创业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明星、龚丽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