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18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的变更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电子”)。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春生电子增资,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修订后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虹桥支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鹏臻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电子”)。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拟使用募集资金25,489.77万元向春生电子增资,其中4,000万元计入春生电子注册资本,21,4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7月7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498.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067.32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存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