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子公司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雷沃”)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75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潍柴雷沃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元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洪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洪坤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 元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洪坤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洪坤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5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上述议案二、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共计收回有效票数3票,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原聘任的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德勤”)。
2.变更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原因: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审计协同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审慎研究,建议公司不再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对德勤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3.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未发生变更。
4.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合伙人人数为22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毕马威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强先生,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慧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齐先生,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先生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90万元(含税)。毕马威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和信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于1987年12月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转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和信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和信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和信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33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7,003万元。和信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守堂先生,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花建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和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审计工作量定价,审计费用人民币108.12万元(含税)。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2年度,德勤为公司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为提高审计协同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审慎研究,建议公司不再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拟聘任毕马威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德勤进行了事前沟通,德勤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与和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与和信均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于2023年4月25日就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及续聘和信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毕马威为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续聘和信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毕马威具备为A+H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就本次聘任审计服务机构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和信具备为A+H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上审议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得到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