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29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0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本公司科教创新园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胡升荣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参会人员通过现场和电话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本公司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在相应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对于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公司根据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对于服务类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公司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对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杨伯豪董事、陈峥董事、徐益民董事、于兰英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八、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公司资本管理,保持资本充足率在适当水平,有效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股东回报要求,根据监管规定和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变化,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2023年-2025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本公司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履行社会责任,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50亿元的金融债券。

  1. 发行总额:累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一次或分次发行。

  2. 债券期限:各次债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期,可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也可在不同期限品种之间设立回拨机制,在计划发行规模内、在发行之前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市场状况或投资者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各个债券期限的具体比例与发行规模。

  3.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发行。

  4.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发行利率。

  5.债券回拨选择权:可引入回拨机制,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计划发行规模内,确定本次两个债券品种的具体比例与发行规模。

  6.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7.为保证金融债券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业务的实施事宜。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本次发行方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本公司的营运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一次或分次发行。

  2.债券期限:5年以上(含5年)。

  3.债券品种: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带减记条款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4.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发行。

  5.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根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发行利率。

  6.募集资金用途: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充实发行人二级资本。

  7.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8.为保证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业务的实施事宜。

  9.存续期间相关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框架和原则下,在本次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督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本次发行方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的方案为准。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维护本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保障本公司安全、独立、稳健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以效益增长、效率提升为导向,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促进本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市市属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效益增长、效率提升为导向,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促进本公司和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市市属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拟订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第一、二、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七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11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5339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本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91亿元,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9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4.92亿元;

  3.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42亿元(境内优先股股息已于2022年底完成支付);

  4.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以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437亿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5.339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225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74%。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本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3-013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可转债简称:南银转债 可转债代码:11305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胡升荣、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机构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报告中,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直接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2.报告期内,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445,273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10%。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3,380,093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3.95%。

  3.报告期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074,602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38%。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0,483,852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80%。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南银优2                                                                             单位:股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一季度,公司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务实举措推动转型发展,凝聚转型合力,巩固提升业绩,加快调优结构,守牢风险底线,积极发力旺季营销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年稳健开局。

  1.资负规模稳健增长

  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21,484.64亿元,较年初增加889.81亿元,增幅4.32%;负债总额19,836.90亿元,较年初增加819.05亿元,增幅4.31%;存款总额13,796.28亿元,较年初增加1,415.97亿元,增幅11.44%;贷款总额10,240.08亿元,较年初增加780.95亿元,增幅8.26%。

  2.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7亿元,同比增幅5.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2亿元,同比增幅8.22%。实现利息净收入72.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1亿元,同比增幅4.80%,占营业收入的55.81%。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7.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6亿元,同比增幅6.4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44.19%,较上年同期上升0.38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52元,同比增幅4.00%。

  3.资产质量夯实提优

  一季度,公司资产质量主要指标保持稳定,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90%,与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392.36%,保持了较好的风险抵补能力。下阶段,公司将强化信用风险政策执行,推进年度重点管控措施落地,深化信用风险排查与预警的运用,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前瞻性。坚持资产质量严管严控,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保持资产质量继续平稳运行。

  4.公司金融聚力实体转型

  公司金融持续践行服务实体使命,出台《南京银行助力江苏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二十条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添能蓄力,截至报告期末,对公贷款余额7,504.97亿元,较年初增长757.54亿元。其中:制造业、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涉农贷款分别较年初净增42.93亿元、230亿元、124.24亿元、261.57亿元。交易银行方面,赋能外贸企业发展,“出口快贷”“苏贸贷”等特色产品服务120余家客户;助力企业生态场景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近700家客户;注重客户体验提升,中小企业端鑫e伴3.0尝鲜版面市,签约客户至9.3万户;大中型企业端统筹云财资和银企互联功能优化,现金管理财资客户(集团)项目增至678个。科技金融方面,赋能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作客户数3,838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客户数近7,500户;聚力产品升级,“鑫e科企”累计申请客户数超8,200户,预授信金额超86亿元。绿色金融方面,支持低碳经济,围绕“减污、降碳、扩绿”积极展业,并成功获选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强化银政合作,落地江苏省内首笔“环保担”贷款业务,3笔“环保贷”业务;助力绿色项目,完成50亿元绿色金融债投放。同期积极通过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科创票据、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5.零售金融加快战略推进

  公司坚定大零售战略,推进零售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零售客户AUM(管理金融资产规模)达到6,740.92亿元,较年初增长531.44亿元,增幅8.56%。个人存款余额3,874.06亿元,较年初增长640.80亿元,增幅19.82%,在各项存款中占比28.08%,较年初上升1.96个百分点。零售贷款余额2,735.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41亿元。进一步丰富私行产品货架,建立产品研发、产品销售、产品售后、产品运营闭环的经营模式,管理私钻客户金融资产突破2千亿元。围绕N Card信用卡核心产品,深化全渠道、全产品、全客群体系建设,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208万张。以“更流畅、更专业、更敏捷、更开放”为发展航向的南京银行App7.0版本,全新迭代公司移动金融核心渠道服务体验,为客户带来更加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正式上线个人养老金业务,实现账户开立、资金缴存、专享产品等多重功能,并搭建个人养老金直销模式。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快速释放既有经营优势,稳步推动创新模式落地,着力强化数字化技术建设,持续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报告期末表内贷款余额93.77亿元,较年初净增53.77亿元。

  6.机构布局释放发展潜能

  “百家网点”规划是公司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拓宽金融服务渠道的重要战略。公司以“深耕南京地区、拓展苏南网点、适度发展苏中网点、实现苏北网点县域全覆盖、适当限制省外网点”为总体原则,持续推进网点建设,不断增强发展质效,有效地提高了公司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2022年,公司在江苏省内新设25家支行,在省外新设2家支行,共计27家支行。2023年一季度,公司持续加强机构建设动能,实现12家支行获批开业,营业网点总数增至254家,全面实现江苏省内县域网点全覆盖,为公司未来发展打开更大增量空间。截至一季度末,27家新设支行存款合计365.63亿元,贷款合计355.81亿元,给公司的存贷款带来新的增长点。

  四、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盐银保监复〔2023〕2号)《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响水支行开业的批复》,响水支行于2023年1月12日开业。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复〔2023〕14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南京板桥支行开业的批复》,南京板桥支行于2023年1月19日开业。

  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的要求,北京亦庄支行按要求做好市场准入事项报告,并于2023年2月1日开业。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镇银保监复〔2023〕6号)《中国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翠竹路支行开业的批复》,扬中翠竹路支行于2023年2月6日开业。

  5.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宿银保监复〔2023〕5号)《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湖滨新区支行开业的批复》,宿迁湖滨新区支行于2023年2月8日开业。

  6.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通银保监复〔2023〕7号)《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星湖支行开业的批复》,海安星湖支行于2023年2月8日开业。

  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常银保监复〔2023〕11号)《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珠江支行开业的批复》,常州珠江支行于2023年2月14日开业。

  8.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苏银保监复〔2023〕34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杉湖西路支行开业的批复》,南京杉湖西路支行于2023年2月16日开业。

  9.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连银保监复〔2023〕7号)《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开业的批复》,灌南支行于2023年3月8日开业。

  10.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常银保监复〔2023〕20号)《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龙锦支行开业的批复》,常州龙锦支行于2023年3月10日开业。

  1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沪银保监复〔2023〕122号)《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南京银行上海中原支行开业的批复》,上海中原支行于2023年3月24日开业。

  1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盐银保监复〔2023〕41号)《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盐城人民北路支行开业的批复》,盐城人民北路支行于2023年3月31日获批开业。

  五、补充财务数据

  1.公司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2.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3.迁徙率

  单位:%

  

  4.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资本构成信息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njcb.com.cn)。

  5.公司补充财务指标

  

  注:资产质量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6.杠杆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注:杠杆率相关信息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njcb.com.cn)。

  7.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8.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人民币

  

  七、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胡升荣                             朱钢                                 朱晓洁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胡升荣                             朱钢                                 朱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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