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加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有鑫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莫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加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有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加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有鑫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00,000股,发行价为50.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68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54,781,132.08元,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37,830.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361,037.87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1539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24日与杭州银行江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招商银行杭州中山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546.7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6,846.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7月11日,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购买一笔3,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致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达32,500万元,超出授权额度2,500万元;至2022年9月22日,公司陆续赎回部分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余额降至23,000万元。之后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一直在授权额度内。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授权期内存在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变更募投项目“AIoT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将原计划用于“办公楼购置”的资金调整用于研发及人员费用,而前述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办公室、研发实验室等附属设施,公司将利用现有场地或通过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2年5月1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的最高额超出授权使用额度的情形,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除前述问题外,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品茗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品茗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品茗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除因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超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公司进行追认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品茗科技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60,636.10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位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科技”)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靳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0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年6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6月2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9.6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8、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离职员工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1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2022年作为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比例为35%,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6.28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40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变更为94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53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和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科技”)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朱益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益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朱益伟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朱益伟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朱益伟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4年12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通过杭州灵顺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2,504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益伟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朱益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杨莹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如杨莹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将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所持有的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除此外,杨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简历:
杨莹女士,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9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杭州品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杭州品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6年7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品茗科技财务会计、会计主管;2021年1月至今,任财务部副经理。
杨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1日、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
联系电话:0571-56928512
邮箱:ir@pinming.cn
联系人:高志鹏、王倩
特此公告。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