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909,979.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5,271,548.35元,扣除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0元,2022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3,361,568.59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1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1: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焦晓晶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受新冠疫情,劳务、材料及专业分包成本不断上涨,叠加开发建设领域市场萎缩等因素影响,天源建筑近两年新签订的施工合同额有所减少,营业收入明显下降;受建设单位资金紧张影响,天源建筑建设项目回款周期延长,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不能满足日常经营,为此天源建筑采取向外部金融机构融资及内部股东借款的方式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导致财务成本增加。2021年末净资产2,163.94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11,247.87万元,2022年末净资产-6,791.46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8,955.40万元。公司聘请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源建筑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持有天源建筑80%股权权益价值为3,322.59万元。公司对天源建筑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账面价值5,007.51万元。综合考虑天源建筑2022年末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及天源建筑短期内的经营情况预期,公司决定对天源建筑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全体监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符合公司上述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全体监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2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6.2条之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相关规定,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试运行销售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相关规定,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选择继续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本通知进行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本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本解释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本解释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本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及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
新签合同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第八号——建筑的规定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2022年10-12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2年第四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二、2022年1-12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三、2022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受新冠疫情,劳务、材料及专业分包成本不断上涨,叠加开发建设领域市场萎缩等因素影响,天源建筑近两年新签订的施工合同额有所减少,营业收入明显下降;受建设单位资金紧张影响,天源建筑建设项目回款周期延长,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不能满足日常经营,为此天源建筑采取向外部金融机构融资及内部股东借款的方式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导致财务成本增加。2021年末净资产2,163.94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11,247.87万元,2022年末净资产-6,791.46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8,955.40万元。
公司聘请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源建筑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持有天源建筑80%股权权益价值为3,322.59万元。公司对天源建筑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账面价值5,007.51万元。综合考虑天源建筑2022年末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及天源建筑短期内的经营情况预期,公司决定对天源建筑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损失。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一)2022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的长期股权投资5,007.51万元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减少母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5,007.51万元,减少母公司净利润约3,755.64元。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在母公司层面计提,因天源建筑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因此在合并层面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进行抵消,对公司合并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2023年1月30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慎测算,预计截至2022年末,天源建筑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内容详见2023年1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财务资助对象所有者权益预计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源建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791.4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股权比例(80%)向天源建筑提供财务资助本息余额2.27亿元,天源建筑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所持天源建筑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天源建筑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利率4.35%;贷款期限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利率4.75%】。
公司为天源建筑提供银行借款担保余额2.47亿元,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三、改善天源建筑经营情况的措施
天源建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项目结算工作已有序开展、部分长账龄的款项已陆续收回,公司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天源建筑经营现状和财务情况,公司已从提质增效和保证现金流稳定等方面入手,促进天源建筑经营业绩改善。一方面,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在平稳推进其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向园林绿化等领域探索。另一方面,深化企业改革,与行业专业机构合作,对天源建筑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优化梳理,特别是在项目管理方面,推行项目经理经营责任制,确保在合理降低成本的前提下提升项目的整体利润率。目前,公司已增派专业人员进驻天源建筑,将加强天源建筑开源节流相关措施,促进天源建筑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资金方面,在控股股东的支持下,天源建筑正加快已完工项目的结算进度。同时,成立催收专班加大力度、多种手段催收各项目应收款项,对于协商催要效果不佳的应收账款充分利用司法诉讼的方式,加速回收应收款项。
四、 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天源建筑偿债能力和财务资助回收风险的判断及风 险防控措施
(一) 因受市场环境、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被资助对象天源建筑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亏损,但随着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调整等大环境改善影响,天源建筑不断调整经营思路,密切关注合作企业的财务状况及业务规模,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建设单位合作,确保项目毛利率达到同行业水平,不断改善天源建筑经营状况。
(二) 公司及天源建筑另一股东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 宏所持天源建筑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天源建筑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天源建筑正常 运营和管理,对于部分长账龄的款项陆续收回,表明天源建筑采取的应收款回收 措施有效。下一步,天源建筑将不断评估调整完善各项催收手段,实现应收账款 的回收。
(三) 公司将加强对天源建筑的管理力度,促进经营目标达成,推进项目结 算加快回笼资金,天源建筑未出现借款逾期情况,公司据此判断能够收回对其借 款。
五、 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2023年,预计天源建筑受新冠疫情影响降低、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放宽影响,未来经营环境有所改善,且公司已向天源建筑增派专业管理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及资金管控,同步调整其经营思路,但天源建筑上游发包方的流动性风险仍未完全消除,天源建筑存量项目结算及应收款项回收仍然存在不确定性。2023 年,公司将努力提高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业绩,包括不断扩大自持物业规模,联合专业机构建立智慧园区系统,提高自持物业的收益率;另外,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梳理,根据评估梳理结果对相关项目进行合理处置,回流资金,从而最大程度降低天源建筑业绩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
六、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述实际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防范财务风险,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符合公司上述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