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15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步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胡峰、许响生、赵鹏飞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陈步东所作《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步东、吴意波继续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额度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步东、徐时永、吴意波、陈晓东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融资需求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本次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有利于提高各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东、钱纯波、任倩倩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陈朝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如有)对章程内容进行文字性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7.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相关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20日延长至2024年3月20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12日延长至2024年4月1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6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就相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5-7、提案10、提案13-14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5幢6楼1号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朝霞

  联系电话:0571-88063683

  电子邮箱:chkj@hzchkjgf.com

  联系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6”,投票简称为“楚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4,814,709.3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1,140,549.5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0,655,195.1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0,655,195.1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37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644,82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红利总额9,644,820.0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及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地区、薪酬水平,2023年拟确定董监高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税前)。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年薪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3、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4、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批程序及意见

  本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同时也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保方案

  (一)投保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责任限额: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期限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20日延长至2024年3月20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12日延长至2024年4月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93,5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346,76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8,778,592.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568,167.8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2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中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未经审计,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废气治理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协同平台项目”)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3月20日延长至2024年3月20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4月12日延长至2024年4月12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废气治理项目:原定2023年3月20日整体完工,公司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了项目设计、验证标准,逐步投入,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废气治理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至2024年3月20日。

  2、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公司为对项目建设形成更加成熟的考虑,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募投项目的采购调研、设备选型、项目建设等环节进度逐步开展,从而导致该项目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协同平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2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废气治理项目、协同平台项目本次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