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起草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起草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起草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编写完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091,600.64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29%。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2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李六兵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李六兵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3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相关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起草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的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设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在任董事李六兵、李云、陆念庆、饶学伟、于世良、冯刚未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仅领取职位薪酬;
(2)独立董事崔大桥、李刚、徐顽强年度津贴标准15万元/年。
2、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崔大桥、李刚、徐顽强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的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设定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六兵、李云、陆念庆、于世良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担保需求,公司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为止,为子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为11,104.98万元。公司2022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净利润6788万元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即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8,509.60万元”
公司未能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获授的36名激励对象中的35人所获授的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61,424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梁志大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回购价格为8.4元/股。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能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且激励对象梁志大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梁志大已获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1,131,424股,公司决定对其注销;
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6,368,576股变更为335,237,15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336,368,576元减至335,237,152元。
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3年6月12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12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03220 公司简称:中贝通信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通信行业发展现状良好,政策不断推动。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 5G 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 转型;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 8 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
2022年电信业务收入和业务总量呈较快增长,用户规模继续扩大,电信业务量保持增长,2022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5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以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主的新兴数字化服务快速发展;5G、千兆光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网络连接终端用户规模不断扩大;云计算等新兴业务快速增长。数字消费广泛渗透居民生产生活,产业数字化进程不断提速,信息通信融合应用加速赋能传统行业转型升级。5G应用多点开花,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随着“双碳”战略目标的逐步推进,国内光伏、锂电池技术、产业链不断发展完善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每瓦投资成本大幅降低,加上各地纷纷出台各种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扶持政策,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以及储能系统电力的入网比例大幅提高,光伏、储能投资运营商业模式逐渐成熟,运营场景不断丰富,为光伏、储能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欧洲俄乌战争导致欧洲能源价格高涨、海外新能源需求强劲,以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的出口为代表,我国高技术、高附加值、引领绿色转型的产品成为出口新增长点。2022年,电动汽车出口增长了131.8%,光伏产品增长了67.8%,锂电池增长了86.7%。中国在上述产品的技术研发和产业链方面在国际上已经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定位于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商,并致力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5G新基建、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服务,同时包含光电子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国内业务区域遍布全国近三十个省(市、自治区),国际上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EPC总承包业务。公司聚焦5G新基建,在5G网络建设上是中国移动、电信与联通的重要服务商,同时为中国铁塔、南水北调、中能建、葛洲坝等大型企业与各级政府提供智慧城市及5G行业应用服务。
1、5G新基建
5G网络建设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包括5G移动通信网络、光传输千兆光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内的网络建设服务,包括网络规划与设计、项目实施与交付、系统网络维护,提供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特点的一体化服务。
以5G移动通信网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将有力支撑网络强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为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应用创新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公司已在全国设立了近30个二级经营机构与子公司,在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区域设立了多个海外子公司,将公司核心专业技术、系统平台和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经验推广到中东、东南亚、非洲等业务区域。
2、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
智慧城市项目包含方案设计、系统平台开发与安装调测等全业务环节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智慧城市项目涵盖专用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智慧小区、机电与弱电系统、软件系统平台与应用等各专业技术领域。公司重点围绕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服务,提升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依托自主可控的运营平台,开展共享电动单车运营,提供智能绿色出行服务。
5G网络技术将开启物联网时代,并渗透至各行各业。公司面向IDC机房建设、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提升5G行业应用技术水平、扩展行业应用。
3、光电子器件
公司光电子器件的业务主体是子公司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荆门锐择是一家集光学技术研究、光学产品开发和制造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围绕“光通讯器件、车载激光雷达和测风雷达器件以及激光器领域器件”三个领域进行产品研发,拥有自主研发的、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
荆门锐择主要产品包括高端光耦合器、WDM模组、密集波分复用器、保偏器件、高功率器件以及车载激光雷达组件等,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5G基站、通信终端、激光雷达、高功率激光等领域。
4、新能源业务
成立全资子公司中贝武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在资金、资源、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以光储充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着力点,聚焦发展储能系统,光储充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和EPC总包业务。同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紧密合作,参与动力电池产品的开发与生产。投资设立电池系统工厂,建设锂离子电池 10Gwh 锂离子电池与储能系统的生产线,开展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模组梯次利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构建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储能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滑40.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2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未能达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同意回购注销35名激励对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61,424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梁志大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0,000股,合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1,131,424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年8月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8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及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5、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1年9月27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3.8081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9月27日。
7、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张宏涛先生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38人调整为37人,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3.8031万股调整为373.8081万股,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200,000股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同步办理注销程序。
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的37名激励对象中的36人所获授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91,4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李德富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0,000股。
8、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的36名激励对象中的35人所获授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61,42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梁志大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实现净利润11,104.98万元,公司2022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净利润6788万元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即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8,509.60万元”。
公司未能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获授的36名激励对象中的35人所获授的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61,424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梁志大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授予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0,000股。
2、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31,424股。
3、回购价格
本次35名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已离职激励对象梁志大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4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31,424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6,368,576股变更为335,237,15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五、本次回购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合计1,131,424股。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未能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对应第二个锁定期1,061,424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梁志大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获授的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0,000股,合计1,131,424股。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本次调整涉及的股份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和股份注销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3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姚少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起草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红利47,091,600.64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29%。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2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为11,104.98万元。公司2022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净利润6788万元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即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8,509.60万元”
公司未能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获授的36名激励对象中的35人所获授的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1,061,424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梁志大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回购价格为8.4元/股。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能达成2022年业绩考核目标且激励对象梁志大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3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梁志大已获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1,131,424股,公司决定对其注销;
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36,368,576股变更为335,237,15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336,368,576元减至335,237,152元。
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3年6月12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12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国债逆回购或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向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 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期末(即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66%。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相关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累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8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的余额与账户余额之间的差异为手续费及银行理财利息收入。
注2:该账户已于2020年4月21日注销。
注3:该账户已于2023年2月21日注销。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国债逆回购或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向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2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4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相关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六兵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0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事务所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00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做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