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在统筹考虑了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后,决定留存一定规模资金来满足对外投资、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市场变化挑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45,308,475.0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9,862,2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986,22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3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3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284,234.0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5,308,475.0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0,986,221.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0.36%,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行业监管体制逐步完善、行业整体环境逐步改善,医药行业发展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家陆续发布多项重要政策支持中医药行业发展。公司在面临机遇的情况下,需要积极投入资金拓宽业务领域、加大市场拓展力度。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和强力天麻杜仲胶囊等。近年来,公司核心产品开喉剑喷雾剂及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市场需求持续增加,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扩大业务规模。
公司目前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专业的学术推广服务商及公司销售团队负责公司产品在合作推广区域开展学术推广,实现产品向医院等终端的销售意向。公司以持续加强营销体系的建设为目的,在深耕临床市场的同时,加强二、三终端渠道的开发与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131.64万元,同比增长27.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28.42万元,同比增长32.18%。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为进一步拓款产品管线,持续加大产能布局,需要根据业务发展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在统筹考虑了发展战略以及项目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决定留存一定规模资金来满足对外投资、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市场变化挑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提出此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重大项目支出、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3-01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00,000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 本次《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2023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00,000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且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二、事项审议情况
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已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授信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3-021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同意将“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与“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7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35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99,439,00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62,598,000.00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841,000.00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 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和“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期限。其中“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2023年4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0月。
结合目前公司以上两个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2021年“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两个募投项目重新设计规划,募投项目工程进度延期。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使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2022年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两个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均有所放缓,公司结合生产设备采购、安装周期及产线试产等因素综合考虑,预计上述两个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目前两个募投项目“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前期公告披露的建设计划,根据当前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至2023年10月31日。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同意将“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与“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及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GMP改造二期扩建项目”与“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贵州三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3-022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盛永建、张千帆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证券事业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在邮件中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并将身份证扫描件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作为附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宽宇
电话:0851-38113395
传真:0851-38113572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3-023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解释16号要求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②、③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及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 变更审议的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本次变更无需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5号、解释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3-01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盛永建先生、张千帆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2022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时进行了合理预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依据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带来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带来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内采购、生产、销售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2022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出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平、合理,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2023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5、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贵州三力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及采购包装材料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798.84万元,未超过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同一自然人担任独立董事的两家公司不再认定为关联方。公司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当期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2023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对2023年度业务的预测,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涉及日常交易的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能够为关联方提供适当高效的劳务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从而保证其公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03439 公司简称:贵州三力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45,308,475.0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986,221.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3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
1. 行业总体情况
医药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市场环境方面,2022年以来,全球公共卫生问题面临巨大的挑战,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居民正常的消费、就医需求受到影响,部分地区和城市的所采取的管理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影响。
在政策面上,国家陆续发布多项重要政策支持中医药行业发展,涉及医保目录调整、中药创新药研发、加强监管、推动分级诊、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等多个方面,医药行业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9,111.4 亿元,同比下降1.6%;实现利润总额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
2. 国家相关政策
2022年是医药行业变革的一年,全年国家层面发布医药行业相关政策320余条。其中,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期医药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上半年国家出台的多个“十四五”规划类文件涉及药品安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医疗机构设置等诸多方面,明确了各项工作的主要目标、分工及相关职责,确立了2022年医药卫生事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2022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表示要加大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对医药行业规模效益、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产业链供应链、药品及设备供应、国际化发展等方面提出目标。医药行业有望迎来新一轮的持续发展。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对中医药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对中医药发展作出了全局性、战略性、保障性的谋划,统筹医疗、科研、产业、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全面发挥中医药多元价值,规划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和重点任务。
2022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列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开展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试点,推动中医特色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同时,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2022年5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并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从信息化层面提出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发展战略和建设规划,促进国家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助力药品智慧监管能力提升。
2022年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国家医保目录调整范围新增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罕见病治疗药品三部分内容。
2022年10月,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并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促进中 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我国医疗保障、儿童医药、老年医药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2年11月13日,中央财政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65.21亿元,推动“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和《“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任务落地。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妇科再造丸和强力天麻杜仲胶囊等。其中,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是国家专利产品及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及部分省份的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临床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咽喉肿痛、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等病症;强力天麻杜仲胶囊,是国家医保目录品种,临床用于中风引起的经脉掣痛、肢体麻木、行走不便、腰腿酸痛、头痛头晕等病症。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医药工业
(1)采购模式
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八爪金龙、山豆根、蝉蜕、天麻、杜仲等药材及辅料、包装材料等。对于中药材,公司已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均签订框架合同,并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价格进行具体采购;对于辅料、包材、设备等,公司多通过招投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同时考虑到如频繁更换辅料、包材、设备等供应商,需要与生产制程进行匹配、调试,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因此公司在遴选出的合格辅料、包材、设备供应商范围内,根据其供应产品的品质、销售价格、售后服务质量等,不定期进行调整。公司重要采购均由采购部执行,采购流程如下:
1)供应商遴选
公司遵循在“保质、保量、保供应”的前提下,执行比质比价原则,按照GMP的相关要求进行供应商的选择。采购部门负责寻找和接洽相关物料的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后索取相关生产经营许的资质材料,交质保部进行审核;质保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现场审计后,负责组织采购部、物资部、生产部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原材料供应商必须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才能进行采购交易。为保证供应稳定,每一种原材料原则上都选择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质保部对每批次采购货物进行检验,负责对合作供应商进行持续跟踪评价,作为供应商遴选的依据。
2)制定物料采购计划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为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公司于每年年末根据当年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来年的市场预估和销售计划,预计年度采购计划。每月底前,公司销售部门将次月销售计划发给生产副总及生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物资部再根据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库存情况,编制物资计划并提交至采购部,采购部经理根据最终确认的物资需求,在下月初编制出采购计划。
3)采购价格确定
公司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分类采取不同的价格确认方式。对于原药材采购,公司编制采购计划后,由采购部向已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在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期限等因素后,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和数量。对于辅料、包材,公司采购部门在年末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采购合同中协商约定采购品名、规格和单价。实际采购过程中,如发生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公司将与供应商重新协商价格等内容。
4)实施采购与付款
根据物料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的商业谈判情况,公司对目标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供应商的所有货款均由财务部按照管理程序规定支付。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一般在检验合格入库后1-3个月付款。
5)物料验收
物料到货以后,采购部、物资部、质保部共同对货品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并按规定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入库。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生产产品中的喷雾剂与胶囊剂需要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为提高生产效率并与产品销售相配合,优化公司投入产出效能,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1)制定生产计划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销售计划并向生产部提出要货计划,生产部在接到销售要货计划后,结合公司产成品和原辅料库存、设备和人员情况、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合理制订出年度、季度和月生产计划,最大限度提高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2)实施生产计划
公司根据新版GMP要求,针对各种产品的工艺特点,制定了《生产技术标准规程》(STP)、《生产管理标准规程》(SMP)和《生产操作标准规程》(SOP),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过程管理、操作和执行。生产车间领料员按批生产指令或批包装指令的要求,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收到批生产指令或批包装指令和《领料单》后,备好所需物料后通知生产车间领料员,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领料手续并签字;质保部对生产现场卫生、生产设备状态、物料情况检查合格后,生产车间工艺员、班组长便可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准备组织相关生产操作,期间由质保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保障产品的质量。
3)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已通过新版GMP认证,并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了专业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产品工艺规程》、《生产质量风险评估规程》、《原辅料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材质量标准》等,规范了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标准,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措施:
①自检
生产岗位各班组长和操作员,按照公司生产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本班组生产出来的中间产品或成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随时进行检查;随时对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车间管理人员,待处理合格后再继续使用。
②互检
各岗位班组成员对上工序移交中间产品进行严格核查容器内标签所填内容是否有误,按公司质量指标和内控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组长反馈,并通知质保部质量保证处理,认真执行不合格品不得交下工序的原则。
③专检
质保部质量保证对关键工艺进行监督检查,对控制工序样品抽样送检。质保部质量控制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和有关GMP文件规定,对中间产品进行检查,关键中间产品控制工序(如配料、总混等)应凭检验报告单进行交接。质保部质量保证负责监督各工序按照GMP文件组织生产活动。
4)产品入库
生产部每天生产完工的产品必须入库,统一交物资部管理,物资部库管员先核对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无误后,根据接到的质量授权人审核批准的产品放行审核手续和检验报告书后,办理成品入库手续。
(3)销售模式
1)医药制造业的销售模式
医药制造业销售模式主要分为传统经销模式和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两种。传统经销模式下,经销商同时承担配送及学术推广职能,多层分销情形较多,在“两票制”推行后,传统经销模式逐步向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推广,目前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逐渐成为医药制造业销售模式的主流模式。
2)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专业的学术推广服务商及公司销售团队负责公司产品在合作推广区域开展学术推广,实现产品向医院等终端的销售意向。公司通过专业化推广模式下的产品营销、学术交流、学术推广、市场调研、客户服务、商业维护等专业化市场推广活动,建立了强大的营销体系。
2、医药商业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现有市场销售人员的整合和扩招,以全资子公司三力众越(上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三力众越作为营销策划与销售管理平台,自建营销网络,进一步加强对终端市场的控制力以及对学术推广服务商服务质量进行把控与跟踪,为公司专业化学术推广销售模式提供相应的销售管理支持。公司以持续加强营销体系的建设为目的,在深耕临床市场的同时,加强二、三终端渠道的开发与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131.64万元,同比上升2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28.42万元,同比上升32.18%。主要因12月份以来,国内咽喉类疾病发病量出现大幅增加,对咽喉疾病类相关药品的需求大幅提升,公司核心产品开喉剑喷雾剂及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销售实现放量。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