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R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主导产品磷酸二铵、尿素、聚氯乙烯及精细化工产品市场价格逐步下滑。至今年一季度,价格持续下降,导致相关产品盈利能力减弱。
为积极应对市场波动,公司持续推进装置技术升级,调整产品结构,挖潜降耗严控成本,同时加大研发创新,聚焦市场开发新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3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97,866,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为化肥行业(主要产品为尿素、磷酸二铵)和化工行业(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和季戊四醇、三羟甲基丙烷、保险粉等精细化工产品)。公司所从事的化肥、化工行业已处于成熟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磷酸二铵、气头尿素的市场竞争力行业领先,聚氯乙烯、烧碱装置的盈利水平目前居于国内同行业中上游水平。
(1)公司主要产品
尿素:尿素是目前含氮量最高的中性速效氮肥,适用于各种土壤和农作物生长。农用尿素可单一使用或与磷肥、钾肥等合并使用,可达到促进作物增产的作用。工业用尿素主要用于高聚物合成材料,以及作为添加剂、软化剂用于药品和试剂生产过程中。公司具备156万吨的尿素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104万吨的尿素产能,子公司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52万吨的尿素产能,分别利用内蒙、新疆两地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尿素。
磷酸二铵:磷酸二铵是重要的高浓度氮磷复合肥料,可用作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及果树的基肥,也可作为追肥,对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有明显的增产作用。公司具备12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具备年产66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具备年产60万吨的磷酸二铵产能。
聚氯乙烯(PVC):聚氯乙烯是一种热塑性树脂,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电子电气以及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PVC硬质制品可代替金属制成各种工业型材、门窗、管道、阀门、绝缘板及防腐材料等,还可作收音机、电话、蓄电池外壳及家具、玩具等。PVC软质品可制成薄膜、雨披、台布、包装材料及农用薄膜,还可制成人造革、电缆的绝缘层。公司具备84万吨的PVC产能(合并报表口径、设计产能口径)。其中,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年产30万吨的PVC产能,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各具备年产12万吨的PVC产能。公司主要采取电石法生产PVC,相对于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材料的乙炔、乙烯气法,电石法生产成本较为低廉。
(2)行业发展变化
化肥行业:2022年,受经济下行影响,国际粮食贸易削减,各国更加重视粮食安全,加大粮食支持政策,推动化肥需求提升,同时全球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化肥生产所需大宗商品价格攀升,氮、磷、钾、硫磺价格不断走高,化肥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下半年,国家加大化肥出口法检,化肥价格有一定回落。近年来国家针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通过环保整治和退城入园,逐步清退了行业内的过剩产能,同时氮肥和磷肥新增产能相对受限,化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时代已经过去,行业格局有望持续优化。化肥关系到粮食安全,保供稳价将带动国内化肥价格在基本区间长期运行。政策方面,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围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明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等提出了具体的部署。中国是人口大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基于粮食生产对肥料的刚性需求,预计肥料供应长期稳定。
氯碱行业:氯碱行业是基础原材料产业,产品种类多,关联度大,下游产品达到上千个品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2022年国内氯碱行业总体延续稳定发展态势,氯碱产能保持理性增长,国内烧碱生产企业163家,总产能4,658万吨,增加150万吨;国内聚氯乙烯(PVC)生产企业71家,总产能2,810万吨,净增加97万吨;市场方面,烧碱行情高位震荡,PVC价格下行明显。未来受国内能耗“双控”以及其他各项环保政策影响,氯碱行业扩产速度将会减缓,同时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将极大增加对烧碱的需求。2023年国内氯碱行业面临一定的压力,但随着国家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房地产市场的逐步修复以及新经济增长动能的逐步增强,氯碱行业也面临一定的发展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完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1.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完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8名。卞平官先生、张忠华先生、郭锐先生、强炜先生、陈腊春先生、揭江纯先生、黄志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伟荣女士、李强先生、赵阳先生、李齐放先生、杨继林先生、郑春美女士、刘信光先生、付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李刚先生、廖琴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贾雯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卞平官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完成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卞平官、郭锐、强炜,卞平官先生为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齐放、杨继林、卞平官,李齐放为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赵阳、李强、付鸣,赵阳为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郑春美、吴伟荣、赵阳,郑春美为召集人。
同时,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郭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猛先生、周振洪先生、熊业晶先生、严东宁先生、郑春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月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卢梦成先生为安全总监,聘任王凤琴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廖辞云先生为财务总监。
3.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李刚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4.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聘任覃乐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推进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11项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满足氨醇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6,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本次发行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现金认购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17.08%且不超过30%(不含本数)。
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宜市国资产权﹝2022﹞11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6,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用于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
2022年8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答复。
2022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工作。
2023年3月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全面推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安排,公司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报送深交所,并获得深交所受理。
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及修订后的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等文件。
2023年4月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三)完成《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细则的修(制)订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公司治理细则,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6项公司治理细则。
2022年8月29日,相关议案经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债转股方式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增资
2022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经营发展,同意以公司对新疆宜化享有的100,000万元委托贷款债权转化为新疆宜化股权的方式对其增资入股。增资完成后,新疆宜化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35.597%的股权。
2022年8月15日,该议案经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9月7日,新疆宜化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五)投资建设氨醇项目,完成新宜化工增资
1.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5万吨氨醇项目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合成氨产业技改升级,保障公司终端产品原料供给,同意以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为项目主体,投资356,786万元,在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建设55万吨/年氨醇项目。项目的主要产品为46万吨/年液氨和9万吨/年甲醇,并副产约2万吨/年硫酸。该事项经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氨醇项目建设,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宜化工增资10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宜化工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0万元。2022年5月24日,新宜化工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六)完成对邦普宜化新材料、邦普宜化环保增资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积极推进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宜化新材料”)项目建设,同意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以其持有的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家墩矿业”)100%股权对邦普宜化新材料增资。增资完成后,邦普宜化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123,549.20万元,宜化肥业对邦普宜化新材料的出资比例仍为35%。邦普宜化新材料项目的主要产品为30万吨/年磷酸铁、20万吨/年硫酸镍等。邦普宜化新材料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办理完毕。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形成的江家墩矿业1,109.55万元过渡期损益由宜化肥业享有。
2.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宜昌邦普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为开展磷石膏和磷尾矿资源化利用项目,同意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宜化环保”)增资17,640万元。增资完成后,邦普宜化环保注册资本变更为36,000万元,公司持有邦普宜化环保49%的股权。2022年6月6日,邦普宜化环保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七)对松滋肥业增资、对史丹利宜化新材料增资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为寻求外部战略合作,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开征集投资方对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肥业”)增资扩股。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投资方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按每1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4048元的价格,认缴出资额不低于53,989.66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8,431.37万元),取得松滋肥业49%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松滋肥业注册资本变更为78,431.37万元,宜化肥业持有松滋肥业51%股权。2022年5月20日,松滋肥业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3.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宜化肥业以松滋肥业审计期间实现损益分配1,958.79万元后的20,000万元转为对松滋肥业的出资20,000万元,直接作为松滋肥业留存收益;史丹利以货币资金方式对松滋肥业出资19,215.69万元,计入松滋肥业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松滋肥业注册资本不变,仍为78,431.37万元,宜化肥业仍持有松滋肥业51%股权。
4.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开展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配套设施、萃余酸综合利用、新型肥料等项目建设,同意松滋肥业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宜化新材料”)增资69,930万元,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对史丹利宜化新材料增资129,870万元。增资完成后,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松滋肥业仍持有史丹利宜化35%股权。
(八)TPO项目投产,完成对宜化降解新材料增资
1.2022年1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光引发剂及配套原材料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司与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光引发剂(TPO)及配套原材料项目成功投产。
2.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降解新材料”)项目资金需求,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化降解新材料增资1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宜化降解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2022年5月24日,宜化降解新材料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
(九)收回香溪化工债权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债权的议案》,为尽快收回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溪化工”)债权,同意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香溪化工债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1,409.81万元。2022年6月23日,宜昌泰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挂牌底价摘牌后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2022年6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上述1,409.81万元转让款,香溪化工债权转让工作全部完成。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4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14:30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5位,实际出席董事15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继林、李齐放、付鸣、刘信光、赵阳、郑春美、李强、吴伟荣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要,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7.80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各自持有联化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其同比例减资。各方股东以联化公司资本公积金5亿元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联化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后,各方股东对联化公司同比例减资5亿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联化公司注册资本最终变更为5亿元,各方股东对联化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增值收益,公司同意将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协议转让给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8245.9万元(不含税),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4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议案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6日8:30-11:30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4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要,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7.80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增值收益,公司同意将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协议转让给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8245.9万元(不含税),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3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必须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大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均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独立、公正执行业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要,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以其工作量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后,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1985年成立,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事务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26名,其中合伙人166名,注册会计师94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名。
大信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8.6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35亿元。大信事务所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197家(含H股),审计收费总额2.48亿元,其中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客户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事务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朝鸿
李朝鸿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审计报告涉及公司及东贝集团(证券代码:601956)、航锦科技(证券代码:000818)、盛新锂能(证券代码:002240)等多家上市公司。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荟
刘荟女士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微创光电(证券代码:430198)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
(3)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
肖献敏女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公司及人福医药(证券代码:600079)、华昌达(证券代码:300278)、新乡化纤(证券代码:000949)、诚益通(证券代码:300430)等公司复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8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以其工作量为基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规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建议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须的业务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请其担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的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信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与公司相近规模、相同地域、相关行业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了解,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已设立非独立董事津贴,金额拟定为6万元(税前)/年,每季度发放一次。
2.公司已设立独立董事津贴,金额拟定为10万元(税前)/年,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已设立监事津贴,金额拟定为3万元(税前)/年,每季度发放一次。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职务,按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职务调整、解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