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本次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建设,提高生产效率以及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102,705.49元。公司母公司2022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713,480,775.84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457,600,016.29元,本年度不再提取盈余公积,扣除2022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105,600,0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5,480,792.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基于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拟实施本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66%。
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4,8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102,705.4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8,070,225.9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6,000,000.00元,占本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享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纺织机械行业有着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多年发展的韧性积累,同时近两年来国家的政策支持和稳定的市场需求也为行业带来了不错的机遇。在政府提出的“双循环”战略背景下,随着国内消费的逐步回暖,消费升级的不断推进,市场需求将更加多样化,纺织机械的市场前景仍然广阔。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处于不断加强自身创新能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加弹机系列、空气包覆丝机系列及经编机系列等。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在日益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背景下,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服务。同时,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实现 “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254,253,059.15元,同比下降18.43%;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102,705.49元,同比增长38.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4,619,851.74元,同比下降14.95%。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于当期收到房屋拆迁补偿款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所致。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推动规划项目顺利建设,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继续为项目投产、自动化设备升级及新产品研发提供资金保障。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特点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兼顾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支持公司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根据目前经营状况及战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均将用于支持公司项目建设、自动化设备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等与公司发展密切相关的用途,公司将采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率,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提高长期经营业绩。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
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本
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
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03095 公司简称:越剑智能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66%;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4,800,000股。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结合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本次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新项目建设,提高生产效率以及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纺织专用设备制造(C355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隶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为纺织机械行业。纺织机械是我国实现纺织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点,是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行业。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1-12月,规模以上纺机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66.39亿元,同比减少2.24%,较1-9月下滑0.54个百分点,2022年以来行业营业收入增速呈现波动下降,7月份以来呈现持续负增长态势。受能源价格、原材料成本、物流成本上涨和经济下行的影响,行业利润面临较大压力。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1-12月,规模以上纺机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0.72亿元,同比减少21.24%。营业收入利润率6.28%,较上年同期下滑1.31个百分点。据海关统计,2022年1-12月我国纺机机械进出口累计总额87.46亿元,同比增长3.60%。其中:纺机机械进口32.9亿美元,同比减少11.75%;出口55.37亿美元,同比增长15.22%。
2022年1-12月,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9%,营业收入52,564亿元,同比下降0.9%;利润总额2,067亿元,同比下降24.8%;行业亏损面21.4%,同比扩大4.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纱、布、服装产量同比分别下降6.6%、6.6%、3.4%,化纤产量同比下降1.0%。行业平均用工人数551万人,比上年同期下降4.8%。2022年1-12月,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170,903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6.5%,实物商品网上穿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5%。2022年1-12月,我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3,233亿美元,同比增长2.6%,其中,纺织品出口1,480亿美元,同比增长2.0%;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754亿美元,同比增长3.2%。(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加弹机系列、空气包覆丝机系列及经编机系列,其中加弹机和空气包覆丝机属于化纤机械,经编机属于针织机械。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一)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普通采购、外协采购、委外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二)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公司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在生产的组织上,公司对于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生产模式。
对于加弹机系列产品及空气包覆丝机系列产品,公司采取“零件备货、上门安装”的模式,即公司采用普通采购、外协采购、自主加工、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主要机型的通用零部件进行备货,当接到销售订单时,公司检查仓库已备货的零件,对库存不足的零部件组织对外采购和加工。在获取所有整机所需的零部件后,装配车间进行组装,将其组装成方便运输的组件并进行包装。公司将所有组件打包运输至客户生产车间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后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对于经编机,由于其体型较小方便运输,公司采取“零件备货、组装销售”的模式,其零件备货模式与加弹机系列产品及空气包覆丝机系列产品相同。在接到销售订单后,公司组织采购、加工未备货的零部件,在公司内部组装成整机并调试完毕即完成整个生产过程。
(三)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公司采用业务员区域负责制,由该区域办事处的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客户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在与新客户建立销售关系后,协调生产部门进行生产、安装、调试。公司售后服务以销售经理为主导,由其收集更新客户的反馈信息及需求,由生产部联络并组织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更新、升级等售后服务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6,445.93万元,同比下降18.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10.27万元,同比增长38.9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320,998.89万元,比上年末下降 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4,932.1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4.0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6,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5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4,800,000股(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将同步增加至184,800,000元(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业务收入尚未经审计,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1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00万元及22万元。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上述定价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227.4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本次永久性补流事项已经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5月实施完毕并投入生产,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尚需支付工程尾款及设备质保金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环节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了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了项目实施方案,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此外,“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需支付项目尾款,因该等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支付的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227.4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上述资金后续产生的利息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永久性补流事项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将相应终止。
“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后续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公司将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越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对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09:00-11:30;13:30-17:00。
(四)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ecretary@yuejian.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11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
电话:0575-85579980 邮编:312065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