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现场会议时间变更情况:(1)变更前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2)变更后时间2023年4月25日下午13:30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3年4月18日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原定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开始,现因公司工作安排需要,会议时间变更为2023年4月25日下午13:30开始。除会议时间变更外,会议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作出决议,会议提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至议案4、议案7、议案11、议案12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5、议案6、议案8至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7至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13至议案15,股东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议案中涉及的独立董事选举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周三)至4月20日(周四)期间的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23年4月2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树剑、童旭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0
2、投票简称:广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
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10-5640333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2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70,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40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袁正刚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刘谦、王爱华减持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及股权激励股份;
(3)何平、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减持期间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4、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670,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402%;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