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股票代码:600116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禹能源”)
住所:重庆市黔江区行署街768号民警新村宿舍A栋2楼1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行署街768号民警新村宿舍A栋2楼1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5%以上降为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新禹能源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本报告书披露的部分交易金额及股权比例与实际交易金额及实际股权比例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主要股东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禹能源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禹能源因偿还负债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峡水利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因自身资金需求的自主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禹能源拟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三峡水利股份不超过19,121,42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三峡水利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三峡水利股份不超过38,242,85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三峡水利总股本的2.00%。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在履行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禹能源将所持有的三峡水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2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该笔合约初始交易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购回交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故在未来12个月内新禹能源有购回该笔合约需求,从而构成对三峡水利持股数量的增加。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三峡水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12月2日,新禹能源将所持有的三峡水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242,800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新禹能源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三峡水利股份19,119,600股,占三峡水利总股本的1%,成交价格区间9.49-9.85元,成交金额186,040,083.38元;
2023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三峡水利股份19,120,000股,占三峡水利总股本的1%,成交价格9.83元,成交金额187,949,600元。
2023年3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三峡水利股份5,450,000股,占三峡水利总股本的0.28%,成交价格区间9.79元,成交金额53,355,500元。
2023年3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三峡水利股份6,670,000股,占三峡水利总股本的0.34%,成交价格区间9.85元,成交金额65,699,500元。
2023年3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三峡水利股份3,562,300股,占三峡水利总股本的0.2%,成交价格区间9.67元,成交金额34,447,441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禹能源持有三峡水利187,771,797股,占三峡水利总股本的9.82%。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禹能源持有三峡水利95,607,097股,占三峡水利总股本的4.99999748%。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存在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新禹能源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三峡水利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杨华君
2023年3月24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杨华君
2023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17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禹能源”)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4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新禹能源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
1.2022年12月2日,因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新禹能源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应减少38,2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临2022-072号)。
2.2023年2月17日,新禹能源披露减持计划,因自身资金需求,新禹能源拟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9月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364,2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3-007号)。按照上述减持计划,新禹能源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2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和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临2023-012号)以及《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3-015)。
3.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新禹能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6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
综上,截至2023年3月24日,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禹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87,771,797股减少至95,607,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82%降至4.999997%,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禹能源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18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
提前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截至2023年3月24日,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禹能源”)持有公司股份95,607,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
● 本次新禹能源提前购回(解除质押)的股份为5,637,000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0%。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业务后,新禹能源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7,399,8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58%,占公司总股本的2.48%。
公司于2023年3月24收到股东新禹能源发来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告知函》,获悉新禹能源已于2023年3月22日将部分质押股份提前购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提前购回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4日,新禹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禹能源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禹能源《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告知函》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