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4人,董事长葛书院先生和独立董事孙东莹先生因事先有其他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孔庆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徐铁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该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选举董事的议案无需累积投票,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0。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3-02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副董事长孔庆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长葛书院先生和独立董事孙东莹先生因事先有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郭红云女士因事先有其他行程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朱连升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程赣秋先生和副总经理仲良喜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5.84%)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54%)、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9,355,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7.15%)、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549,68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4.50%)、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394,63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3.85%)、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56,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54%)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70,216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45%)已回避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小鹏、井昊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3-02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再生,中再生持有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5.84%)推荐公司董事人选的函,中再生推荐徐铁城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议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原董事李涛先生已辞职,现在任董事六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共同对上述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该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股东推荐董事人选的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铁城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山东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政干部基础科专业,现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供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曾任山东省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干部;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金属材料经营部副经理、金属部副经理、副科长, 黑色金属部经理兼回收站长、炉料二公司副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郑州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青岛分公司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央网络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再生产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中再生产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书记;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以及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供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供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会长。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3-03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
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7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㈠ 联系人:樊吉社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