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沈惠萍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9%;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玲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0,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股东沈惠萍女士及徐玲女士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50,50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沈惠萍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12,6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徐玲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37,88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收到股东沈惠萍、徐玲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徐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96,1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9%;沈惠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0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沈惠萍、徐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202,7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区间届满。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通过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发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2,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2,525,360股变更为662,242,560股。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