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上午10:30在公司232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4名,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的监事1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继松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和《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中“非公开发行”、“核准”等文字表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唐钢集团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等规定向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前二十大股东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发出认购邀请书,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价。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唐钢集团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价。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4、发行数量
调整前:
在符合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其中,唐钢集团本次认购不超过3.11亿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7.27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协商确定。
调整后:
在符合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其中,唐钢集团本次认购不超过3.11亿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7.27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唐钢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唐钢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6、限售期
调整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唐钢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含5%)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证券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调整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唐钢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含5%)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以及证券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7、上市地点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八)《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没有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类别相同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审核或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和取得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包括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其中,唐钢集团本次认购不超过3.11亿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7.27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公司与唐钢集团于2022年12月26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鉴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及配套规则,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等文件作了适应性调整。同时,公司与唐钢集团于2023年3月7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唐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唐钢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审核或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和取得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唐钢集团没有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类别相同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唐钢集团持有公司1,052,631,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除唐钢集团外,公司尚未确定其他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对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3、发行对象主营业务情况
唐钢集团是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汽车板、家电板生产基地,致力于为下游产业提供最具价值的钢铁材料和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主要生产冷轧退火板、冷轧涂镀板、热轧卷板、中厚板、大型材、中型材、棒材、线材等产品。
4、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唐钢集团主要生产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板、中厚板、棒线材、型材等,产品广泛用于汽车、家电、机械制造、基建工程、桥梁建设等重要领域,远销全国各地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唐钢集团在工艺、装备、技术、管理等各方面实现一系列重大进步,主要装备进入国际领先行列,工艺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汽车板、家电板生产商和综合服务商。
唐钢集团最近三年经营情况稳定。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唐钢集团的总资产分别为2,753.86亿元、3,065.64亿元和3,316.68亿元;净资产分别为644.59亿元、662.52亿元和794.32亿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唐钢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386.83亿元、1,242.86亿元和1,455.8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76亿元、14.70亿元和16.22亿元。
5、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其中,唐钢集团本次认购不超过3.11亿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7.27亿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唐钢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唐钢集团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以及于2023年3月8日披露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唐钢集团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唐钢集团的支付能力良好,支付认购款项的风险可控。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指标的监管体系下,资本规模正逐步成为推动证券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充裕的资本是证券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及保障。为积极应对证券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支撑公司做大做强助力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募集资金,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扩充资本金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为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唐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董事会在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全部关联交易议案均投了同意票;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预案文件名称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同时对预案中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与本公告同日发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