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出台普惠金融促进法,明确普惠金融需求者和金融机构作为供给者的权利与义务
本报两会报道组 苏向杲
“发展普惠金融,强化金融制度与服务创新,降低金融排斥带来的结构性矛盾,不仅是贯彻金融政治性和人民性的需要,而且是增进社会公平与和谐,让所有经营主体都能分享普惠金融带来的‘阳光雨露’,为共同富裕‘保驾护航’的客观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中原银行董事长徐诺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徐诺金建议尽快出台普惠金融促进法,明确普惠金融需求者和金融机构作为供给者的权利与义务,明晰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引导、激励、评估和监督等职责及权力。
首先,建议将普惠金融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探索将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责任制度,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推进普惠金融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推动形成各司其职、政策协同、多方发力的普惠金融共建格局。切实发挥好各级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向农村地区、弱势群体延伸金融服务,做好产业规划,推进金融与产业的融合。
其次,建议明确金融机构权利与义务,激发内生动力。明确金融机构享有服务对象真实完整信息获取权,以及用于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合理贷款利息、服务费用的获得权,有权公平享有普惠金融发展的国家优惠政策等。同时,承担完善组织体系,下沉服务资源,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完善专项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义务。
再者,建议明确正向激励与保障,构建良好制度环境。一是激励政策。用好政策工具,做好发展普惠金融差异化监管的引导和激励;安排普惠金融专项资金,完善农业保险专项补贴机制;健全相关税收扶持政策。二是风险补偿。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机制,完善相关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制。三是保障措施。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失信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推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相关法律制度;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将金融知识纳入学校和国民教育体系。
最后,建议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加快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巩固增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优势,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生物识别等技术为普惠金融在客户识别、项目认证、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加快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拓宽信息采集渠道,统一数据标准,搭建数据共享平台,明确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更新、查询、纠错以及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信息的真实性、更新的及时性,降低信息应用门槛,持续以金融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有力驱动普惠金融发展和治理方式变革,推动构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