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昇兴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昇兴(山东)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昇兴”)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福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建设银行福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山东昇兴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3、注册资本:97,691.846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永贤
5、成立日期:1992年12月4日
6、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
7、经营范围:生产易拉罐、马口铁空罐、易拉盖及其他金属制品;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酒、饮料及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昇兴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公司:昇兴(山东)包装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整。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本次担保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7,75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9.62%。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7,447.78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6.98万元(全部为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