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虹显示”)。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德虹显示的前期建设投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德虹显示向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和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其中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贷款4亿元人民币、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和浦发银行南昌分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合计贷款8亿元人民币,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和《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期,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和浦发银行南昌分行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德虹显示生产经营、市场空间、竞争力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德虹显示具有技术、人才实力雄厚、产品市场广阔、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等优势。
经银团机构审核后最终确定本次项目贷款可放款总额7亿元人民币。其中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贷款3亿元人民币、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和浦发银行南昌分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根据德虹显示项目实施进度分期进行相应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此外,为满足金融机构的风控要求,公司在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基础上,补充抵押公司部分专利技术,具体清单如下:
经公司财务部谨慎评估,含上述专利质押后,本次为德虹显示提供的担保最高额金额仍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人民币
注:上述系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德虹显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后续公司及德虹显示将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协议、质押协议、担保协议等一系列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对德虹显示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的45.7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3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6%,以上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