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3-00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促进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发展,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港物流”)拟向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申请开展3万吨工业硅期货交割仓库业务。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为青港物流开展上述业务有关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覆盖业务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按照交割仓库核定库容及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峰值测算,核定本次库容货物峰值为人民币6亿元,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在工业硅期货实际入库时,青港物流将根据入库工业硅价值相应购买财产一切险,购买保额将覆盖全部商品价值,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小。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在最高限额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5)。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已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对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756929610P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日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1号(A)
主要办公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保税港区东京路66号密州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2.45亿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物流业务及港口增值服务,包括运输、场站、代理和仓储等服务。
最新的信用状况:根据青港物流在中国人民银行黄岛区支行自主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其信贷记录均为正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青港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港物流拟向广期所申请开展工业硅期货交割仓库业务。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为青港物流出具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广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如被担保人违反了协议书的约定或造成广期所、广期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损失的,广期所有权直接向公司追索,公司保证在接到广期所书面追索通知后十五日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将负责持续监督、督促被担保人各项义务履行;保障被担保人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的安全开展;确保在发生任何责任时对广期所、广期所会员及其客户或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时的赔偿及补偿,不使广期所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3、担保函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与协议书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担保进行预计,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青港物流的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同意该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次担保总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7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