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有利于推进公司扬州市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的投产达效,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2. 本合同签订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次设备采购金额较大,公司可能会面临资金压力,未来公司将灵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保该合同顺利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 合同签订情况
近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签订了《采购合同》,扬州棒杰拟向捷佳伟创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采购高效光伏电池片相关生产设备,全部用于公司扬州市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上述设备采购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介绍
(一)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
2、 注册资本:34,823.3546万元
3、 法定代表人:余仲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2677723N
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工业设备、光伏电池、光伏电池设备、动力电池设备、半导体设备、电子生产设备、光电设备的销售;刻蚀机、扩散炉、烧结炉、各类自动化生产设备、光电设备的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和利用;与上述设备及分布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技术及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以及合同能源管理;自有厂房租赁;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刻蚀机、扩散炉、烧结炉、各类自动化生产设备、光电设备的生产、维修、改造;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6、 关联关系:捷佳伟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 履约能力分析:捷佳伟创(股票代码:300724)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长期从事光伏生产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捷佳伟创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符合交付要求。
(二) 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机电工业园宝塔山路9号
2、 注册资本:50,058.56万元
3、 法定代表人:余仲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701441776
5、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半导体生产设备、环保清洗设备、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机械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改造、租赁;太阳能光伏产品及配件的销售;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自有厂房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常州捷佳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 履约能力分析:常州捷佳创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捷佳伟创(股票代码:300724)全资子公司,其长期从事光伏生产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常州捷佳创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符合交付要求。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扬州棒杰与捷佳伟创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主体
(1) 买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卖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合同标的: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设备
3、 交易价格:70,103万元(含税)
4、 付款安排: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支付。
5、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每批次的具体交货日期由买方根据其实际需求提前书面通知卖方。
6、 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
7、 违约责任:卖方发生延期交货、逾期调试设备、售后违约、质量问题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情形的,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 扬州棒杰与常州捷佳创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主体
(1) 买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卖方: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 合同标的: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设备
3、 交易价格:21,078万元(含税)
4、 付款安排: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支付。
5、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每批次的具体交货日期由买方根据其实际需求提前书面通知卖方。
6、 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
7、 违约责任:卖方发生延期交货、逾期调试设备、售后违约、质量问题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情形的,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 本次签订《采购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投资建设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本次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利于推进公司扬州市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的投产达效,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本次采购设备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一) 本合同签订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本次设备采购金额较大,公司可能会面临资金压力,未来公司将灵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保该合同顺利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一) 扬州棒杰与捷佳伟创签订的《采购合同》;
(二) 扬州棒杰与常州捷佳创签订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