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3、本基金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4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含网上直销)公开发售。
4、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本基金以两年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2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含该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相应延长。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