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3-0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两江三圣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三圣”)在额度内为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两江三圣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严欢
注册资本:43,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硫酸、二氧化硫[液态的]、焦亚硫酸钠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制造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水泥,液体葡萄糖酸钠;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膏及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医药、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由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开采、销售石膏和碎石。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410,412,714.71元,负债总额2,393,080,510.97元,所有者权益1,017,332,203.74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12,790,125.86元,净利润-225,526,955.53元。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151,553,360.42元,负债总额2,230,485,357.25元,所有者权益921,068,003.17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3,875,702.18元,净利润 -82,323,465.02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
保证人:重庆市两江三圣建材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债权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主合同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事项为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判断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940.90万元,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4,306.51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5,232.68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为264,480.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9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40.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已发生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18,622.85万元,其中已发生逾期且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7,394.85万元。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3-10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康药业”)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百康药业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辽源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2858号
法定代表人:罗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颗粒剂、硬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丙谷胺、盐酸吗啉呱、盐酸二氧丙嗪、法莫替丁、盐酸氯哌丁、双氯芬酸钠、曲克芦丁、芬布芬、硝苯地平、盐酸普鲁卡因、盐酸奈福泮、对乙酰氨基酚、呋喃唑酮、盐酸苯海拉明、呋塞米、贝诺脂、磷酸苯丙哌林、诺氟沙星、吡罗昔康、甲磺酸左氧氟沙星)(以上项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百康药业资产总额421,075,518.90元,负债总额225,278,377.92元,所有者权益195,797,140.98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81,549,830.57元,净利润24,102,763.00元。
截止2022年9月30日,百康药业资产总额434,378,091.33元,负债总额221,950,605.50元,所有者权益212,427,485.83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0,311,063.08元,净利润16,630,344.85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
保证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主合同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判断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940.90万元,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4,306.51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5,232.68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为265,480.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8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40.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已发生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18,622.85万元,其中已发生逾期且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7,394.85万元。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3-07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3001号、证监立案字0152023002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立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3-0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7147.66万元。
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SSC尚有人民币2,641万元未归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9月 27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 “三圣股份”变为“ST三圣”,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
二、进展情况
控股股东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正在努力推进中,相关交易方案仍处于论证阶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三、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号码:023-68340020
电子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