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 2023-02-07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处于仲裁阶段:收到仲裁通知书;

  ● 公司子公司为仲裁申请人;

  ● 涉案金额:本次案件涉及合计工程款241,713,199.52元及相应利息及其他律师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相关仲裁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因郑州杭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嘉新能源”、“被申请人一”)拖欠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建乐”、“申请人”)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建乐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郑州杭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99,662,304.72元,并请求支付因杭嘉新能源逾期支付造成的建工建乐利息损失及本次律师费。上海仲裁委员会于近日受理。

  因山东郓城锐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鸣能源科技”、“被申请人二”)拖欠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建工建乐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建乐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郓城锐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42,050,894.8元,并请求支付因锐鸣能源科技逾期支付造成的建工建乐利息损失及本次律师费。上海仲裁委员会于近日受理。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其理由

  (一)与杭嘉新能源相关情况

  建工建乐与杭嘉新能源于2017年初签订了《万邦物流园6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已于2017年6月30日并网,并于2017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因被申请人的原因项目至今未结算,申请人自行结算,总造价为458,449,644.23元,其中合同价361,195,995元,最终并网数量为60.38MWp,增加0.342MWp,根据合同总容量、总价计算得增加费用2,057,495.23元,工程联系单增加95,196,154元。杭嘉新能源已支付258,787,339.51元,剩余199,662,304.72元尚未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建乐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郑州杭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99,662,304.72元;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郑州杭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因逾期支付给申请造成的利息损失60,602,945.29元;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郑州杭嘉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2,750,000元;4、请求仲裁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与锐鸣能源科技相关情况

  建工建乐与锐鸣能源科技于2016年8月9日签订了《郓城锐鸣绿茵100MWp光伏现代农业电站一期30MWp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29日并网,并于2017年7月5日竣工验收。因锐鸣能源科技的原因项目至今未结算,申请人自行结算,总造价为205,241,568.8元,其中合同价193,647,263元,工程联系单增加11,594,305.8元。杭嘉新能源已支付163,190,674元,剩余42,050,894.8元尚未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建乐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郓城锐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42,050,894.8元;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郓城锐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因逾期支付给申请造成的利息损失10,701,342.85元;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郓城锐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700,000元;4、仲裁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工建乐于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3)沪仲裁案字第0468号、0469号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书》,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上述案件。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仲裁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 备查文件

  1、 仲裁申请书;

  2、(2023)沪仲裁案字第0468号、0469号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