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1-17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因增减条款导致原《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加以顺延。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工商事项的登记、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2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3年2月2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

  1、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2月2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773.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295.3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478.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7-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经公司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年产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期项目)”投资金额调增为人民币39,278.12万元,增加的投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超募资金6,419.85万元,超出部分拟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574.81万元,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994.66万元。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日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及购买理财产生的收益中的 87.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工商事项的登记、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认为修订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最新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