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0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1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表决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建议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下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同意《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黄家栋、葛萍、胡金良、武伟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股份备案的议案》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拟质押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质押比例合计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50%。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蒋宇董事回避表决。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2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建议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了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2号文同意,公司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鲁转债”,债券代码“113065”。“齐鲁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87元/股,转股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8年1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现金红利分配等除息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4.69元/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促进“齐鲁转债”转股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齐鲁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将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除息调整后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68元(因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公司发生现金红利分配的除息事项,因此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息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

  四、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齐鲁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3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公司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齐鲁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50%的股东,其表决权将相应受到限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

  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齐鲁银行董事会办公室2603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31-86075850

  传真:0531-81915514

  电子邮箱:ir@qlbchina.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双金大厦B座齐鲁银行董事会办公室2603室

  邮政编码:250014

  (二)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时: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应行使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公司出席2023年2月3日在济南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确认。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将按时出席2023年2月3日(星期五)9:30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召开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此书面告知贵行。

  本人(或本公司)证券账号:            

  本人(或本公司)持股数:             

  本人(或受托人)联系电话:            

  股东:             

  (法人股东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