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9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营,结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各位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
二、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对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由5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高贵超、孙成余、王勇、杨勇、张亮,主任由董事长高贵超先生担任,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袁明理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袁明理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依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公司对《总经理工作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五、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跟踪监督动态调整实施细则>的议案》;
六、以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理层2022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
袁明理先生简历
袁明理。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律硕士,二级法律顾问,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科长,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法律部主任科员、业务经理,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法律部业务经理、经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主任。现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主任。
袁明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2-108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高贵超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819,235,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38,304,1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5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80,931,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30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181,726,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6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95,3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180,931,2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30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审议提案1、审议提案3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提案2、审议提案4至审议提案7均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2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关于投资建设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的公告》。
会议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712,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2%;
反对5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203,5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2%;
反对5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240,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608%;
反对28,994,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9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32,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450%;
反对28,994,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55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912,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42%;
反对37,322,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5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403,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622%;
反对37,322,5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37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西南铜业分公司搬迁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573,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3%;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65,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423,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9%;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7%;
弃权1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14,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3%;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
弃权1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04,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1%;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65,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37,469,718股。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04,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1%;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065,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0%;
反对6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37,469,718股。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熊艳红 张欣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