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2-054)。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刘军先生、杨广玉先生、王与泽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关联董事王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2月30日(周五)下午14:0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2022-053、054号公告,以及2022年12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0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2-05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交联交易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属正当的商业行为,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刘军先生、王瑞先生、杨广玉先生、王与泽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此次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必要的,且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股东及公司利益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金额和类别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为1,679,289.00万元,现由于部分关联方购销业务调整,以及受整体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新冠疫情的影响。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924,634.95万元,本次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120,045.00万元,调减日常关联交易302,710.00万元,合计调减日常关联交易182,665.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1,496,624.00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刘军先生、杨广玉先生、王与泽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王瑞先生已回避表决。
3、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政府指导价及市场化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上网公告文件
1、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2、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