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9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黄伟锋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9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温州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不高于28,56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同时与温州银行签署了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物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2020年9月,华通车业发生了本金为23,800万元的借款,并于2021年开展了续贷;华通车业于2022年归还了部分借款5,8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22年8月就尚未归还的借款续贷并重新签署了期限为一年的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公司为华通车业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通车业已归还该笔18,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前述借款合同以及《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通车业向银行申请的总额为32,800万人民币的贷款额度提供:1)不高于38,4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以公司名下所持的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0号、第0017102号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为华通车业提供不超过38,400万元人民币的不动产抵押担保,并签署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合并简称“担保合同”),即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76,800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担保合同的担保金额内,华通车业根据温州银行批复的32,8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温州银行申请借款本金为18,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公司拟根据温州银行的要求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华通车业存在于上述担保合同的担保金额内进一步申请额度内借款的可能,若出现进一步借款的申请,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4、法定代表人:谢德源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批发;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系:华通车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926,962,253.79元,负债总额为856,183,710.73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70,778,543.06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44,190,547.75元,利润总额为8,201,060.85元,净利润为7,873,355.1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1,848,414,386.18元,负债总额为803,026,547.26元,或有事项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1,045,387,838.92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11,140,743.14元,利润总额为-26,586,751.40元,净利润为-26,191,270.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华通车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400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
1、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400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履行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5、标的资产概况
(1)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0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302万元人民币。
(2)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相关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所在地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3,162万元人民币。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华通车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华通车业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虽然华通车业未提供反担保,但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53,000,000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185,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5%。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0,000,000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
若本次为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借款的担保发生后,对外担保总余额将为3,40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为242,300万元,担保的债务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0%,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保障基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9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进一步降低借款利率、优化财务费用及与相关债权方的商议等综合考量,一致同意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借款242,300万元,用以归还公司向上海钧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霁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盛山稽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借款(以下合称“原借款”),并且将于近日签署对原借款担保责任的终止协议,在对原借款的担保责任终止后,同意由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信息”)及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为公司向长安信托242,300万元为期两年的借款提供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保障基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上述原借款及原借款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认,关于原借款的具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因预计担保总金额接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该笔担保单笔金额较大,虽尚未达到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基于规范性运作考量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31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5幢
法定代表人:谢斐
注册资本:745,255.69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金属制品的批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纺织品、服装、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电子设备、机电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凭证经营。
2、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45,338,134,480.14元,负债总额为5,698,510,137.12元,或有事项总额为13,980,000.00元,净资产为39,639,624,343.02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211,895.44元,利润总额为2,003,327,352.21元,净利润为2,003,327,352.2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44,157,809,321.18元,负债总额为4,726,360,540.80元,或有事项总额为13,980,000.00元,净资产为39,431,448,780.38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3,159,429.90元,利润总额为-215,494,133.86元,净利润为-215,494,133.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经查询,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方及担保方式:盛趣科技及盛趣信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债务履行期限(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金额:借款本金为242,300万元;
4、债权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范围:债务本金、保障基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转贷是基于降低公司贷款利率,节省财务费用的目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相关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事项需在对原借款的担保责任终止后,方可由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议案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实力,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趣信息及盛趣科技在对原借款的担保责任终止后为公司向长安信托242,300万元为期两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为新借款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情况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若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对原借款的担保责任终止的前提下,签署新的担保合同后,盛趣科技和盛趣信息为公司向长安信托的借款提供担保的债务本金为242,300万元,担保的债务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0%,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保障基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含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53,000,000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185,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5%。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0,000,000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
若本次为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借款的担保发生后,对外担保总余额将为3,40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9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12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2年12月27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疫情防控参会须知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保障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需现场参会,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和要求,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2年12月27日16:00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健康码是否为绿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2)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到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
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敬请公司股东理解和支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2022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8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王一锋、张云锋、刘铭、李纳川及独立董事王迁、李峰、杨波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3)。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