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浙江交工联合体”)参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YL)施工第SHSG02招标。近日,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浙江交工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中标项目概况
1. 中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YL)施工第SHSG02
2. 公示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ctc.com/zjgcjy/infodetail/?infoid=14db186b-0c71-458c-836c-eeee8344a740&categoryNum=004006001)
3. 招标人: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 拟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5. 拟中标金额:人民币1,876,341,888.00元
6. 工期:1,460日历天
7. 公示期: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2日
8. 联合体成员分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承担除房建工程外所有合同约定的专业工程;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承担房建工程。
二、 对上市公司影响
拟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处于公示期,最终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5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宏途”)参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YL)施工第SHSG03招标。近日,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交工宏途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中标项目概况
1. 中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YL)施工第SHSG03
2. 公示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ctc.com/zjgcjy/infodetail/?infoid=ade72189-7f16-403a-8ac3-7939f42b847f&categoryNum=004006001)
3. 招标人: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 拟中标单位: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5. 拟中标金额:人民币1,886,366,666.00元
6. 工期:1,460日历天
7. 公示期: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2日
二、 对上市公司影响
拟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处于公示期,最终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5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共计代表股份861,643,9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41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53,101,76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9515%。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监事候选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8,542,1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60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75,422,9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6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6,880,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8,542,1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01%。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1,46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1,46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1,46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4.01非独立董事邓娴颖女士:获得选举票数861,411,31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75,19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6%。
根据表决结果,邓娴颖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5.01独立董事周纪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1,411,31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75,19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6%。
根据表决结果,周纪昌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6.01监事鄢超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61,411,31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75,19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6%。
根据表决结果,鄢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53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4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亲自参与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周中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鄢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鄢超:男,1979年9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级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等职。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兼律师事务部主任(集团公司中层正职级),兼任物产中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信加(香港)公司董事、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除上述任职情况外,鄢超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鄢超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鄢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4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浙江交工联合体”)参与G315线托帕至吐尔尕特口岸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近日,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浙江交工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中标项目概况
1. 中标项目:G315线托帕至吐尔尕特口岸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2. 公示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
(http://kzggzyjy.com.cn:8024/jyxx/001002/001002003/20221208/f2c53dea-1ff3-4daa-81b6-d056cec6ec2c.html)
3. 招标人:克州交通运输局
4. 拟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5. 拟中标金额:人民币1,549,650,002.29元
6. 工期:1278日历天
7. 公示期: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1日
8. 联合体成员分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承担标段范围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98.5%;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承担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并负责后续服务等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1.5%。
二、 对上市公司影响
拟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新疆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处于公示期,最终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