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2-04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B1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本公司暂无优先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常青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现场出席4人,通讯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现场出席3人,通讯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竹莎律师和王文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2-05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2月6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2022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