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6201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31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本次会议公司表决权数量系根据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1日)股本情况进行统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基于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董事长因公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王颖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潘延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何佳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萱、陈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