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12-01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22-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经过多方测试和不断改进,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05.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6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7号)的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债(债券简称:特发转债,债券代码:127008)4,194,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543,596.22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4833000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2018年11月公司就“特发转债” 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在已有募集资金专户的基础上,公司及长城证券于2018年12月与具体负责实施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1月2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0日,公司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经过多方测试和不断改进,功能性能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为根据合同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过一般账户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还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结项后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2,705.01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本次将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的“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其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2,705.0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其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特发信息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特发信息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22-9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2年11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2年12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9、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中,提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已经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6、7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3日、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25日和2022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拟变更经营范围及〈章程〉修订对照表》、《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拟增加经营范围及〈章程〉修订对照表》、《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监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公告。

  提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022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4:2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其他事项:传真及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755-66833901查询)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邮政编码:518057

  传真号码:0755-265068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 (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文 、罗文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指定传真:0755-26506800 (传真请标明:董事会秘书处收)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6、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7、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委托权限内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70

  2、 投票简称:特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94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29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如下议案做出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 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其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9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1月29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李明俊女士因工作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李明俊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明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明俊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李明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明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等方面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补选洪文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傅立叶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项目”经过多方测试和不断改进,功能性能已达到项目预定目标,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705.0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文亚,男,1974年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运发集团审计部副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部审计经理,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总监,深圳市远致投资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合规风控部部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洪文亚先生未持有特发信息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洪文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和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