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时起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西三座一楼共享空间小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608,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8.929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608,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8.9293%。
3、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902,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5.349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二)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9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同时,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