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户用光伏终端客户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下转D28版) 2022-11-24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户用光伏业务发展,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户用光伏业务。具体操作模式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或指定的合作经销商销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组件给终端客户,金融机构向终端客户提供贷款,公司为终端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子公司或指定的合作经销商销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组件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组件出租给终端客户,公司为各终端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回购责任。

  上述两种模式下,2023年度为户用光伏终端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为准。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户用光伏终端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为户用光伏终端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上述业务需要发生的担保,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户用光伏业务项下符合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客户。公司及金融机构对终端客户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同时该项业务根据不同金融机构操作模式也会被陆续纳入到终端客户的征信系统,保证了资产的安全性;终端客户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 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回购责任;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担保期限:终端客户与金融机构的贷款/租赁业务开始至贷款/租赁结清时止;

  4、风险防控措施

  (1)终端客户需经公司和金融机构双重审核,可保障所筛选用户的质量;

  (2)本次担保事宜由指定的合作经销商提供反担保;

  (3)公司将在过程中评估可能发生的相关风险。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户用光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了促进公司户用分布式业务发展,公司与金融机构、终端客户开展金融合作,该业务合作模式已得到公司户用终端客户的认可,同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公司为终端客户提供担保整体风险较小,将有利于公司户用业务的快速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因开展户用光伏业务而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是结合公司户用光伏业务发展计划,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资格需经公司和金融机构双重审核,并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 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47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0.66%。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户用光伏终端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61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9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61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应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会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的需要,促使公司及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47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0.66%。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融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推动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及组件销售业务,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以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的投标,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责任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同时各成员之间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参与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上述业务需要发生的担保,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共同参与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投标的合作伙伴,并需满足如下条件:

  1、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2、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

  3、担保期限:不超过项目建设周期;

  4、风险控制措施

  (1)依据联合体协议,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即反担保;

  (2)事前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估,确保其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事后持续关注被担保方情况,收集被担保方相关资料,分析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若发现被担保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失信行为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参与联合投标,有利于推动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及组件销售业务,实现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对该项担保,依据联合体协议,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结合事前审核及事后监督等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47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0.66%。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因联合投标而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期权、掉期、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

  2、投资金额: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35亿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35亿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日益增长,款项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现阶段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期权、掉期、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35亿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签署涉及的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5、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性风险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交易方案将以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严格审查相应的进出口采销合同,合理规划外汇资金计划并适时选择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差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确保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业务背景为前提并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日益增加,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无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晶澳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晶澳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7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1月23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91亿元,包括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向关联人租赁租入、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贷款等服务、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费支出等。

  关联董事靳保芳先生、陶然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1月至10月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曹瑞英

  4、注册地址:河北省宁晋县晶龙大街16号

  5、经营范围:输变电工程施工(按核准的资质经营);电力仪器仪表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汽车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晶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安增现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4号楼南座901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日用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4、注册地址: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公寓1幢1407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三河市华电亿力科贸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三河市华电亿力科贸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迎宾北路西侧,规划路南侧

  5、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自有房屋、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河北晶龙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河北晶龙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耿宁波

  4、注册地址:宁晋县晶龙大街279号

  5、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汽车租赁;柴油(闭杯闪点≤60度的除外)、乙醇汽油、润滑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厂房租赁;场地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天津晋丰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天津晋丰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耿宁波

  4、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天宝路5号325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晶龙餐饮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餐饮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308国道北,希望路东

  5、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酒店管理;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邢台晶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邢台晶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信都路188号

  5、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酒店管理;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合肥鼎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合肥鼎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999号晶澳太阳能生活区1号楼

  5、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义乌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义乌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同泽路165号1楼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一)扬州鸿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扬州鸿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建华路1号9幢102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鲜肉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二)三河市晶宁餐饮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三河市晶宁餐饮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迎宾北路西侧、规划路南侧迎宾北路748号

  5、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烟、饮料、酒类、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三)包头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包头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21号

  5、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十四)曲靖鼎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曲靖鼎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增彦

  4、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一号路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餐宿综合楼一楼

  5、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酒店管理;预包装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十五)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42,992.898285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克星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11号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借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自营外汇买卖和代客外汇买卖;即期结汇、售汇;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靳保芳通过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10%;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六)宁晋县晶龙宾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晋县晶龙宾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尹利娜

  4、注册地址:宁晋县天宝西街33号

  5、经营范围:中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宾馆、茶座;零售卷烟、酒、饮料、零售;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房屋租赁,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十七)晶龙(安徽)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安徽)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999号103幢组件原材料仓库三101/201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酒店管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等。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十八)晶龙(连云港)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连云港)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连云港东海县西蔡北路39号美麟湖畔风景4-101和4-103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十九)晶龙(内蒙古)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内蒙古)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21号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家政服务;代驾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晶龙(江苏)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江苏)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九龙湖路98号晶龙湾49-101、102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一)晶龙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宁晋县北环路126号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绿化维护;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保洁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酒店物业管理;地毯清洗;管道维修;电子产品维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清洁用品、日用百货,销售;网上销售:清洁用品、日用百货;水电表销售;花卉苗木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二)云南晶龙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云南晶龙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大道75号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酒店管理;家政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等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三)晶龙(河北)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河北)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迎宾北路西侧华电亿力院内

  5、经营范围:?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花卉租摆;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建筑物外墙清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限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维护与养护;花木、清洁用品销售;会务服务;票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四)晶龙(浙江)物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浙江)物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同泽路165号1楼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等。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五)晶龙物业(邢台市)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晶龙物业(邢台市)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军献

  4、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王快镇信都路188号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建筑装饰和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家庭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百货零售。日用电器、通用设备修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8、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六)阳光硅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阳光硅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靳德旺

  4、注册地址: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北路东侧

  5、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企业

  7、关联法人财务状况(下转D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