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2-11-2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旗下相关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福22转债”)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股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旗下基金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