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李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保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保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保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保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保进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保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保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协商一致,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安永华明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4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九芝堂(000989)、祥生医疗(688358)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成立卿,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挖金客(301380)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盈,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荣,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复核;近三年复核过热景生物(688068)、凯德石英(835179)、青云科技(688316)、祥生医疗(688358)等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签字注册会计师成立卿、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沟通,安永华明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