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核查发现,报告中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和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数据有误,现更正说明如下:
更正前: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更正后: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版)》。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欢迎并感谢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