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8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于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79.00万元变更为20,905.333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679.00万股变更为20,905.3334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拟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引用条款序号部分根据修订相应作出调整,不再依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指定人员负责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2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操作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2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4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富创”)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增资总额4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对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3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上述项目。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南通富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公司的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实施主体为南通富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南通富创进行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上述募集资金将直接汇入南通富创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增资完成后南通富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0万元增加至70,000.00万元,南通富创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该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南通富创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公司与南通富创、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对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增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8.7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1,991.2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 上网公告附件

  (一)《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南通富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爽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玉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广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爽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玉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广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爽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玉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