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及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2-10-28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6432%减少至4.981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发来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获悉其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6,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00%(该比例为不同期间减持比例的合计数,详情请参见“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的权益变动细节及相关备注);另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第一期归属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0159%;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5266%。合计持股比例变动为1.1625%,超过1%。

  除上述外,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过公司股份1,142,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9%。综上,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7.6432%减少至4.981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备注: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2022年7月15日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所得,2022年7月16日至2022年8月29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446,760计算所得,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84,071,656计算所得;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 本次权益变动中,被动稀释所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上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履行其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5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主动减持

  及被动稀释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1.3950%减少至6.395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东楷”)、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丰”)、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彤创丰”)、彭震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获悉其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98%。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1,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8%(该比例为不同期间减持比例的合计数,详情请参见“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的权益变动细节及相关备注);另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第一期归属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0209%;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6934%。综上,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11.3950%减少至6.3950%,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00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备注: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2022年7月18日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所得,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446,760计算所得,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84,071,656计算所得;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 本次权益变动中,被动稀释所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上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温州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彭震履行其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6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 (23,770.35万元)比例为29.45%。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2,3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770.1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499.7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7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770.35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