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2-10-28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2—074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董事李智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乔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乔飞先生当选后将接任李智先生原担任的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飞,男,1981年11月生,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任宁波科博特钴镍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任深圳市金和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6月年至2012年6月任宁波金美亚池州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副总裁。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2—073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98.52亿元,较年初增加8.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7.74亿元,较年初增加16.53%;负债总额433.03亿元,较年初增加3.92%。

  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14亿元,同比增加1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8亿元,同比增加37.73%;基本每股收益2.1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李智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股东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乔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乔飞先生当选后将接任李智先生原担任的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75)。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淮北矿业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  丹    焦道杰

  联系电话:0561-4955888    0561-4955999

  电子邮箱:zqtzb@hbcoal.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淮北矿业

  邮政编码:235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

  理。

  (三)疫情参会提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参会股东和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建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严格遵守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要求,并提前与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2—076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的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说明:以上商品煤销量、收入、成本等数据不包含公司自用。

  二、煤化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三、煤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消耗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淮北矿业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因此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进行追溯,并调整报表相关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仁勇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仁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仁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仁勇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仁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仁勇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下称“准则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方面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结合公司试运行销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并已重述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方面

  准则解释15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资金集中管理的列示和披露规定,规范了企业内资金往来以及财务公司资金往来的相关列报。公司自准则解释15号公布之日起施行该项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方面

  准则解释15号对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范。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