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下转D194版) 2022-10-28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云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第三季度无新开工面积和竣工面积。

  2、2022年第三季度销售情况

  3、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4、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出售持有的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4家下属企业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目前,公司已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上述标的股权。

  5、公司下属公司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公司下属公司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家政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房地产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代驾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下称“景洪市法院”)起诉公司下属公司西双版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版纳航投”)(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2-083号公告)。本案原定于2022年9月27日开庭审理,开庭前版纳航投向景洪市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于2022年9月25日收到驳回裁定,版纳航投已提起上诉。目前,一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8、公司下属公司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建穗丰”)因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向大理市人民法院反诉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丽贝亚”)。(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 2022-083号公告)。中建穗丰于2022年10月7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由中建穗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北京丽贝亚工程款6,212,186.31元;②驳回北京丽贝亚的其他诉讼请求;③驳回中建穗丰的其他全部反诉请求。2022年10月21日中建穗丰已提起上诉,上诉请求:①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并改判大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内容和第三项,改判支持中建穗丰的全部反诉请求;②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判令北京丽贝亚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案件受理费。

  9、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宝业”)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下称“萧山区法院”)起诉公司下属公司杭州萧山银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萧山银城”),萧山银城于2022年9月22日收到萧山区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3日和2022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2-083号和临2022-108号公告)。萧山银城向萧山区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萧山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按萧山银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0、截至目前,公司在诉案件汇总如下: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杨俊勤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城投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杨俊勤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城投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起诉至官渡区人民法院。175,230.00一审已开庭一、原告杨俊勤与被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昆明·润麒中心R公寓运营服务合同》于 2022年8月17日解除;二、被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俊勤返还运营管理费115,230元;三、被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俊勤支付违约金36,000 元;四、驳回原告杨俊勤的其余诉讼请求。一、原告杨俊勤与被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昆明·润麒中心R公寓运营服务合同》于2022年8月17日解除;二、被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俊勤返还运营管理费 115,230元;三、被告联盈裕田(云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俊勤支付违约金36,000元;四、驳回原告杨俊勤的其余诉讼请求。张雪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无诉讼张雪萍因劳动合同纠纷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官渡区人民法院。700,077.00一审已开庭一审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安徽省安庆市天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宁陕县云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无诉讼安徽省安庆市天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宁陕县云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2,841,091.23一审已开庭一审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安宁碧川园艺园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诉讼原告安宁碧川园艺园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官渡区人民法院。79,292.50已结案2021年6月16日起按年利15.4%支付利息;3、支付保全担保费1.000元;4、支付案件受理费891元,诉讼保全费812元。暂未执行,原告未申请强制执行王芳、唐林、黄水源、苏莉、叶子、自正花、杨娅丽、王进、柴卓成、黄绮霞、李牧、徐文明等12人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王芳、唐林、黄水源、苏莉、叶子、自正花、杨娅丽、王进、柴卓成、黄绮霞、李牧、徐文明等12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42,840.46已结案2022-8-16日仲裁裁决(未起诉已生效):园林公司应付12人补偿金及2020年绩效共计366,806.04元。其中:王芳39,505.82元;唐林44,245.55元;黄水源45,565.10 元苏莉23,055.18元;叶子25,019.47元;自正花20,767.66元;杨娅丽27,619.17元;王进45,422.52元;柴卓成23,194.89元;黄绮霞32,333.81元;李牧17,393.37元;徐文明22,683.50元。执行完毕张蕴州、张俊涛、牛小翔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张蕴州、张俊涛、牛小翔等3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46,426.64已结案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13,303.02元,其中:张俊涛56,878.61元;牛小翔24,780.06元;张蕴州31,644.35元。执行完毕郭开红、段东全、陈华锋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郭开红、段东全、陈华锋等3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54,803.35已结案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75,159.38元,其中:郭开红21,200.11元;段东全21,482.13元;陈华锋32,477.14元执行完毕云南创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诉讼原告云南创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盘龙区人民法院。1,073,429.95已结案2022-5-12一审判决公告送达后生效:支付尾款1,000,000元及按同期LPR标准计算的利息执行和解结案陈世宏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陈世宏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39,301.65仲裁尚未开庭2022-11-2前支付陈世宏85,000元调解结案,暂未执行高斌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高斌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34,503.47仲裁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宋小楠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宋小楠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7,848.18仲裁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代宏鑫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代宏鑫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4,725.37仲裁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宫勇方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宫勇方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8,981.75已结案2022-12-20前支付补偿金25,720元调解结案,暂未执行张绍文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张绍文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92,881.43已结案2022-12-20前支付补偿金46,107元调解结案,暂未执行李建福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李建福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5,562.07已结案2022-12-20前支付补偿金22,571元调解结案,暂未执行魏德彩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魏德彩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98,134.89仲裁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江振华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江振华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0,395.41仲裁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易震山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仲裁原告易震山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84,234.20仲裁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喜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无诉讼原告云南喜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将被告云南城投园林园艺有限公司起诉至盘龙区人民法院。134,000.00一审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西双版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无诉讼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起诉西双版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航线运营定额补贴协议》合同纠纷一案,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航线补贴款1,212万元及违约金556.3497万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请求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17,683,497.00本案原定于2022年9月27日开庭审理,开庭前公司向景洪市人民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于2022年9月25日收到驳回裁定。公司正在向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开庭时间尚未确定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西双版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被告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的(西景)股质登记撤字[2020]第5466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通知书》的行政行为无效。0.00于2022年10月9日申请网上立案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648,143.06一审已开庭,已调解取得生效判决已取得调解协议,内容为: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2年9月16日,被告李贵泉、王跃平尚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借款本金648,143.06 元、利息26,770.52 元、罚息(含复利)12,752.61元;二、被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及自2022年9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含复利)(具体金额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当天出具的结清试算表为准);三、被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20,000元;四、被告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三、三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如果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付款,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有权就全部剩余货款本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5,434元、保全费4,054元,由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限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支付。已取得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529,359.76一审已开庭,已调解取得生效判决已取得调解协议,内容为: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2年9月16日,被告李贵泉、王跃平尚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借款本金 529,359.76 元、利息21,864.36 元、罚息(含复利)10,364. 05元;二、被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及自2022年9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含复利)(具体金额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当天出具的结清试算表为准);三、被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5,000元;四、被告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三、三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如果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付款,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有权就全部剩余货款本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4,789元、保全费3,408元,由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限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支付。二、被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及自2022年9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含复利)(具体金额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当天出具的结清试算表为准);三、被告李贵泉、王跃平于 2022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5,000元;四、被告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三、三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如果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约付款,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有权就全部剩余货款本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789元、保全费3,408元,由被告李贵泉、王跃平、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限于2022年11月16日前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支付。已取得调解协议,尚未履行完毕云南碧桂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碧桂园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中建穗丰起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452,479.68一审已开庭,已判决一、解除云南碧桂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云南碧桂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租金215,889元、履约保证金43,177.80元,合259,066.80。三、驳回云南碧桂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请求。被告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碧桂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诉讼中建穗丰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碧桂园反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907,379.90一审已开庭,已判决反诉原告已上诉,二审未开庭。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丽贝亚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将中建穗丰起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7,506,084.56一审已开庭,已判决一、由被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212,186.31元。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全部反诉请求。被告拟上诉,二审尚未开庭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马接舒、赵鹏浩无诉讼中建穗丰因追偿权纠纷一案将马接舒、赵鹏浩起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622,726.34一审已开庭,已判决一、被告马接舒、赵鹏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代为偿还的款项577,101.34 元;二、被告马接舒、赵鹏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以 577101.34 元为基数(其中,5,880.68元自2019年9月30日起算,44,953.24元自2020年9月 30日起算, 526,267.42元于2022 年4月1日起算)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马接舒、赵鹏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赔偿律师费30,000 元。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王中华无诉讼中建穗丰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王中华起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182,294.95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昆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民事诉讼昆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59,888,855.50已结案一审判决:判决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昆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59,888,855.50元;驳回昆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照生效判决履行完毕,并于2022年10月27日收到《结案通知书》。饶曙辉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民事诉讼饶曙辉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529,359.76已结案已取得调解调解如下:一、被告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饶曙辉违约金3000元;二、本案原告饶曙辉诉讼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预交的诉讼费7,712元收取14(已减半收取),退还原告饶曙辉7,687元,收取的诉讼费25元由原告饶曙辉承担。昆明云城尊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照调解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罗保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无诉讼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案外人异议之诉一案将罗宝华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起诉至乌鲁木齐法院。1,454,049.57已结案已结案。一审判决:1、在本院(2020)新0103执727号案件停止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266号天利龙腾湾1号楼17层1-1701室房产的拍卖执行并解除查封;2、确认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266号天利龙腾湾1号楼17层1701室房产归原告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负担50%,被告罗宝华负担50%。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已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晓涛、李水莲无诉讼因追偿诉讼一案,原告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被告刘晓涛、李水莲起诉至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1,751,096.21一审已开庭案件判决后如执行不到财产,会造成我们付的连带责任款1,751,096.21元无法收回已判决,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滑子轶、梁娅芳、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讼因滑子轶、梁娅芳断供,我司要承担担保责任,光大银行将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至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336,498.42一审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上海智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无其他合同纠纷因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上海智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将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起诉至杭州仲裁委员会。1,604,267.41一审已开庭,未判决;目前二审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李鹏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李鹏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443,150.03二审已判决驳回被告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已结案一审判决: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租金600,917.16元、综合管理服务费85,747.54元、POS系统服务费2,553.23元;2、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14,027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3,335元,被告李鹏负担10,692元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一审民事判决;2、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租金217,510.97元、综合管理服务费85,747.54元、POS系统服务费2,553.23元;3、驳回上诉人李鹏其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一审案件受理费14,02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692元,合计24,719元,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14,719元,李鹏负担10,000元。被告已按判决执行,已结案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起诉至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3,075,853.20二审已判决,对方申请强制执行1、维持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2021)浙0110民初1181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2、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2021)浙0110民初1181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和诉讼费负担;3、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2850941.20 元,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 限公司在收到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交付等额的现金抵 用券;4、驳回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5,703元,保全费5,000元,合 计20,703元,由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14元,由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 司临平分公司负担19,189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6,410元,由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负担24,460元,由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9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287元,由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394 元,由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负担28,893元。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于本判 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至本院缴纳诉讼费;杭州沈记川香府餐饮管 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至本院退诉讼费。法院强制执行,已结案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钱明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钱明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66,652.47二审驳回被告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一审判决1、判决双方所签订合同解除;2、判决被告支付所欠租金44,434.98元;3、违约金:总金额以22,217.49为上限;4、判决被告承担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7,616元;以上金额共计74,268.47元。被告已按判决执行,已结案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刘莉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刘莉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127,247.82一审已判决,我司已上诉,二审已开庭下判决,对方未执行2021年4月30日解除;2、刘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拖欠的剩余各项费用8,103.17元;3、刘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哈尔滨银泰城购物中心一层1011号商铺恢复至毛坯状态;4、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刘莉的反诉请求;6、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本诉案件受理费2845元,由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2,664元,由刘莉负担18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刘莉负担。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21)黑0102民初20968号民事判决书;2、刘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欠费的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违约金等费用合计73973.82元;3、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二审受理费及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5,534元,由刘莉负担。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64,721.56一审已判决,判决已生效,对方已上诉一、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YTSG1130101-173);二、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租金11,545.27元 综合管理服务费2,985.26元、POS机系统服务费570元、电费1,880.65元,共计16,941.18元;三、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该违约金以1694118元为本金,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全部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付;四、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停止经营违约金25,624.96元;五、被告李治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六、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向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主张上述判项时,应扣除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处押金(包括保证金20,000元质量保证金10,000元、POS保证金5,000元)共计35,000元;七、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黄丽君阮建成租赁合同纠纷黄丽君起诉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337,290.14黄丽君为被告,阮建成为第三人)一、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春飞签订的《租赁合同》、《云泰云POS机服务协议》于2021年8 月31日解除;二、被告陈春飞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服务费176,897.8元、租金60.34 元、POS 服务费1,100元、占有使用费 28,929.6元,共计206,987.74 元,并支付违约金(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25,000元,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以158,378.14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及律师代理费11,000元;三、被告陈春飞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位于台州市椒江区的台州银泰城购物中心其中 3 层03012、03013、03014号商铺恢复原状后返还给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四、被告陈春飞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给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一套符合按照约定使用后状态的云POS机;五、驳回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对方已完成支付判决金额,就腾退商铺问题已签订和解协议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华特装饰艺术有限公司、李治奇无其他合同纠纷因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华特装饰艺术有限公司、李治奇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7,267,342.00一审已判决,原被告均上诉,待二审开庭一、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装修补贴款3,588,005.69元;二、被告李治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渊薮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待二审开庭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李鹏飞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李鹏飞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480,674.99一审已开庭,已判决,对方未执行,待申请强制执行一、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李鹏飞、哈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YTSG1130101-136)于2021年9月22日解除;二、被告哈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租金4,612,794元、综合管理服务费4,694元、收银系统服务费300元;三、被告哈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折抵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后的违约金68,651.88元;四、被告哈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135,779.82元优惠减免金额;五、被告李鹏飞对被告哈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六、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9,070元(案件受理费8,510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4,247元,由被告哈尔滨菲动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李鹏飞负担4,823元。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李萌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李萌起诉至道里区法院。92,665.50二审驳回被告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对方已执行,结案2021年2月4日解除;2、被告李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13,743.9元;3、被告李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76,983.6元;4、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案件受理费4,363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2,425元,被告李萌负担1,938元  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4,363元,减半收取2,181.5元。由上诉人李萌负担。被告已付款,已结案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张乐权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张乐权起诉至道里区法院。67,774.93二审判决已下,对方已执行,结案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欠付的租金、综合管理服费、收银系统服务费等费用合计66,316.93元;2、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5,772元,由被告张乐权负担1,458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4,314元。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5,772元,由上诉人张乐权负担。被告已付款,已结案黑龙江滨格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无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黑龙江滨格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起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诉至道里区法院。1,365,417.50一审已开庭,未判决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湘颂(哈尔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梁益文无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湘颂(哈尔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梁益文起诉至道里区法院。288,085.85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尚未审结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拖欠的房屋租赁费84,187.93元、综合管理服务费108,395.2元、收银系统服务费2,360元、电费860.32元,共计195,803.45元;2、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92,282.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21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梁益文、湘颂(哈尔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杨杨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杨杨起诉至道里区法院。193,140.61二审待开庭一、解除原告杨杨与被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二、驳回原告杨杨的其他诉讼请求;三、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杨杨将租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750号的哈尔滨银泰城购物中心其中三层3066号商铺交还被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四、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杨杨给付被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租金113,379.68元;综合管理服务费41,322.94元,装修管理费6,984.16元,电费2,680.55元;五、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原告杨杨给付被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227,334.40元:六、驳回被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890元,由原告杨杨负担;反诉费15,083元,由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7,948元,由原告杨杨负担7,13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王秋娟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王秋娟起诉至道里区法院。26,777.70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尚未审结1、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合计26,176.7元;2、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2,319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1,718元,被告王秋娟负担601元。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刘桂华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刘桂华起诉至道里区法院。212,974.34一审已判决,对方已上诉。二审判决已下 对方已执行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拖欠的租金1,631.2元、综合管理服务费17,397.95元、收银系统服务费1,890元,共计20,919.15元;2、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75,462元;3、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4,495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2,461元,被告刘桂华负担2,034元.二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准许刘桂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二审案件受理费2,034元,减半收取1,017元,由刘桂华负担。被告已付款,已结案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张文瀚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张文瀚起诉至道里区法院。78,799.60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尚未审结1、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张文瀚签订的《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2、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张文瀚2,490.84元;3、被告张文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77,133.6元;4、驳回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案件受理费4552元,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2,886元,被告张文瀚负担1,666元。尚未审结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刀慧芬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刀慧芬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120,769.20一审已判决,判决已生效,待被告执行一、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刀慧芬于2020 年12 月31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1 年7 月15 日解除;二、被告刀慧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21年7月15 日的租金及燃气费合计16,625.99 元,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向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费用自2021年7 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三、被告刀慧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21年8月15日的房屋占用费9,814.35元,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向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费用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四、被告刀慧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元;五、驳回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6元,由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1,200元,由被告刀慧芬负1,516元。被告未按判决执行,计划申请强制执行

  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沈光磊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沈光磊起诉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924,307.59一审已调解,已履行部分金额,10月11日强制执行立案一、被告沈光磊应支付原告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租金862,861.90元、综合管理服务费223,660.80元,至2022年1月的水电费17,498.71元,律师费11,000元,该款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履行如下:于2022年3月、4月底之前各支付371,673.80元,余款371,673.81元于 2022年5月底之前付清(款项均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 行营业部;账号:15132233556691;户名: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若被告沈光磊有任何一期未按约履行的,则原告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剩余未履行部分另加违约金84,000元一并申请执行;三、本案受理费14,835元,减半收取7,417.50元,由原告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3,708.75元,由被告沈光磊负担3,708.75元。一审已调解,已履行部分金额,10月11日强制执行立案宁波云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邬佩莲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波云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邬佩莲起诉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4,249.00一审已开庭,未判决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召瑞尚学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哈尔滨召瑞尚学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497,365.05一审已开庭,待判决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金珀莱美容美体有限公司、吴晓丽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哈尔滨金珀莱美容美体有限公司、吴晓丽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506,693.79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沃伦德(北京)国际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沃伦德(北京)国际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95,145.19原告已撤诉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张淑昭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将被告张淑昭起诉至成都市仲裁委。23,104.0010月13日已开庭,预计7个工作日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尚未审结尚未审结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钟荔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将被告钟荔起诉至成都市仲裁委。66,275.4410月13日已二次开庭,预计7个工作日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尚未审结尚未审结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唐品餐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将被告佛山市新唐品餐饮有限公司起诉至成都市仲裁委。49,420.39一审已开庭,待判决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163,717.45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一、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二、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欠付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电费共计13,578.04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自2020年11月23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6,056.73元;四、被告李治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李治奇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31,861.93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一、解除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二、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欠付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电费共计2,230.37 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问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北京鑫同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2,481.15元;四、被告李治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已判决,待公告送达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讯锋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哈尔滨讯锋商贸有限公司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972,496.13一审已开庭已判决,暂未执行1、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拖欠的固定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收银系统服务费共计493,420.51元;2、被告哈尔滨讯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违约金197,425.2元;3、被告哈尔滨讯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哈尔滨银泰城购物中心一层1071号商铺恢复至毛坯状态;4、驳回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13,525元,原告负担2,816元,被告负担10,709元。司咏梅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司咏梅将被告哈尔滨分公司起诉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1,050,641.62原告已撤诉,我司待重新诉讼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罗云祥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将被告罗云祥起诉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597,601.59已庭前调解,民事调解书已出一、被告罗云祥分期支付给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租金22,462,984元、综合管理服务费325,916.44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水费432.43元,律师代理费11,000元,共计561,978.71元,即于2022年9月8日前支付350,000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150,000元,于2022年11月30日前支付61,978.71元;二、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若被告罗云祥未能全面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原告台州银泰商业有限公司有权就601,399.71元的未付部分及该款自2022年8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4,710元(已减半),保全费 3,509元,共计8,219元,由被告罗云祥负担。已支付前两期费用及保全费宁波恬沁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宁波恬沁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将被告宁波北仑云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5,296.00一审已判决,已结案驳回原告所有诉求,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一审已判决,已结案成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成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将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起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37,063.60一审已调解,已结案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前向原告成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6元,由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成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预缴,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应于2022年9月7日前向原告成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支付);三、原告成都诺维森广告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已执行完毕,已结案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将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起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103,000.00一审已调解,已结案一、被告环球云泰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前向原告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00,000元;二、原告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80元、保全费1,020元,由原告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负担。已执行完毕,已结案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赵鑫鑫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赵鑫鑫起诉至道里区法院。156,469.27一审已开庭,待判决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龚维交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成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将被告龚维交起诉至道里区法院。101,472.28一审已判决,二审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将被告大地影院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起诉至苍南县人民法院。6,194,335.3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天建兆业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南云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大理天建兆业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1,862,580.00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将被告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起诉至平阳县人民法院。272,833.4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王赟、李奕萱、李卓轩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王赟、李奕萱、李卓轩起诉至大理市法院。92,356.73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高军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高军起诉至大理市法院。26,823.42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王泰然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王泰然起诉至大理市法院。91,507.02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韩德亮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李玉兰起诉至大理市法院。37,028.7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王群先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王群先起诉至大理市法院。36,529.54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宋波、宋知遥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宋波、宋知遥起诉至大理市法院。138,828.36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景俊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景俊起诉至大理市法院。60,225.9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广州辰和罗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广州辰和罗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至大理市法院。33,941.0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赫然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赫然起诉至大理市法院。47,826.2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周光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周光起诉至大理市法院。18,580.10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郭敏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郭敏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法院。93,790.9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郭琪玮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郭琪玮起诉至大理市法院。12,074.60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汪琼芳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理市法院。45,449.16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汪琼芳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理市法院。9,521.99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汪琼芳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理市法院。41,216.19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汪琼芳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理市法院。79,768.4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汪琼芳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理市法院。127,412.8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汪琼芳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汪琼芳起诉至大理市法院。41,216.19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汪琼芳、杨达参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汪琼芳、杨达参起诉至大理市法院。74,586.7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王燕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王燕起诉至大理市法院。173,973.9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张永娜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张永娜起诉至大理市法院。35,226.74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宋海洋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宋海洋起诉至大理市法院。22,584.45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邹志琴、张亚军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邹志琴、张亚军起诉至大理市法院。81,412.62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杨军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杨军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法院。112,251.74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赖杨涛、饶俊华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赖杨涛、饶俊华起诉至大理市法院。436,378.56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赖杨涛、饶俊华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赖杨涛、饶俊华起诉至大理市法院。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罗雪峰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罗雪峰起诉至大理市法院。148,186.49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耿继文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耿继文起诉至大理市法院。436,375.24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吴金柱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吴金柱起诉至大理市法院。291,677.63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戴秀敏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戴秀敏起诉至大理市法院。35,226.74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吴勇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吴勇起诉至大理市法院。81,770.9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张跃龙、杨桂仙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张跃龙、杨桂仙起诉至大理市法院。81,580.4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杨勤红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杨勤红起诉至大理市法院。125,945.3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陈斌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陈斌起诉至腾冲市法院。17,229.22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冉果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冉果起诉至腾冲市法院。25,110.9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任岩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任岩起诉至腾冲市法院。25,110.9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张伟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张伟起诉至腾冲市法院。25,110.9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李祖学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李祖学起诉至腾冲市法院。15,843.3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李祖学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陈斌起诉至腾冲市法院。15,843.3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白选奎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白选奎起诉至腾冲市法院。15,843.3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白哲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白哲起诉至腾冲市法院。15,843.3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靳贺喜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靳贺喜起诉至腾冲市法院。8,042.6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孙蔚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孙蔚起诉至腾冲市法院。8,879.05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刘明浠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刘明浠起诉至腾冲市法院。6,297.96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马晓瞳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马晓瞳起诉至腾冲市法院。6,138.0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莫伟娴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莫伟娴起诉至腾冲市法院。6,138.0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华万友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华万友起诉至腾冲市法院。6,404.0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周依粲、周文豪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周依粲、周文豪起诉至腾冲市法院。9,347.8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薛松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薛松起诉至腾冲市法院。6,138.0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刘明浠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刘明浠起诉至腾冲市法院。6,297.96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路彩霞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路彩霞起诉至腾冲市法院。7,906.3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郭元坤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郭元坤起诉至腾冲市法院。7,906.37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李文胜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李文胜起诉至腾冲市法院。6,036.35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孙明亮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孙明亮起诉至开远市法院。4,352.3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孙明亮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孙明亮起诉至开远市法院。8,426.6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孙明亮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孙明亮起诉至开远市法院。8,426.6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玉兰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李玉兰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法院。12,748.04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潘琼仙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潘琼仙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法院。23,291.43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裴正富(裴勇)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裴正富(裴勇)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法院。23,257.40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杨斌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杨斌起诉至昆明市官渡区法院。14,877.20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李楠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李楠起诉至开远市法院。8139.9已结案裁定准许撤诉被告已付款6555.2元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江峰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江峰起诉至开远市法院。8142.94一审已开庭,已判决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费6,593.01及3.65%违约金。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完毕,原告未申请强制执行。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张忠雯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张忠雯起诉至开远市法院。7467.01已结案调解结案被告已付款7649.04元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张树勋无诉讼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张树勋起诉至昆明市五华区法院。10133.6一审已开庭,已调解调解确认张树勋应于2022年10月8日前一次性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物业费7647元,违约金1,000元,合计8647元。被告未按照调解书全部履行完毕,原告未申请强制执行。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邓智轩无诉讼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邓智轩起诉至成都市青羊区法院。4,220.79已结案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被告已付款4220.79元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蒋登文、毕玉娇无诉讼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将蒋登文、毕玉娇起诉至成都市青羊区法院。12,869.63一审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尚未审结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山东汇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被告山东汇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大理市法院。245589.90已结案调解:山东汇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云南城投物业大理分公司第一笔费用80,000.00元,在2022年1月15日前支付云南城投物业大理分公司第二笔费用91,532.08及违约金22,799.45元。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部分履行,原告已申请了强制执行,现申请执行款项全部到账,法院结案。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倪耳聪/彭吉珍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云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被告倪耳聪/彭吉珍起诉至大理市法院。475,211.14二审已开庭,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完毕,原告已于2022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韩光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成都城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被告韩光起诉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法院。3,818.13一审已开庭,已判决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费3,818.13元。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全部履行完毕,原告已于2022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张鹏北京云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仲裁申请人张鹏因劳动纠纷一案,将被申请人北京云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91,675.24仲裁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周宇东北京云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仲裁申请人周宇东因劳动纠纷一案,将被申请人北京云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816,921.25仲裁已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尚未审结张博1、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2、北京云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陕西普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仲裁申请人张博因劳动纠纷一案,将被申请人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云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普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37,549.50仲裁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深圳市洋桃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诉讼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将被告深圳洋桃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至成都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72,176.37已结案经调解,被告支付72,176.37元后结案,免除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已支付72176.37元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二审被告)杨磊(二审原告)四川华美全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二审被告)诉讼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将被告杨磊、四川华美全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成都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106,280.98已结案一审判决如下:1、原告与被告一之间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于2020年1月6日解除。2、被告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费77,801.60元;3、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连带支付违约金,具体计算方式为以77,801.6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7日起,按0.3%/天的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4、判决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商铺复原费15,382.38元。5、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案原告律师代理费13,097元;6、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二审判决如下:1 、维持一审判决第1、2、4、5、6项;2、撤销一审判决第7项;3、变更一审判决第3项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3,500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经和解,被执行人已于2022年8月16日付款118016.98元,案结。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张新辉、余志兰无诉讼因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一案,原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将被告张新辉、余志兰诉至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100,000.00已终本2019年1月7日起算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且原告有权对上述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7月29日裁定终本,共回款23759.42,余76240.58未付。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成都孩酷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瑞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无诉讼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将被告成都孩酷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瑞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至成都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478,404.24已终本1、被告于调解书出具15日内支付403,257.02元;2、被告于调解书出具之日30日内支付32,736.22元+ 42,411元。被告已付37.5万,尚余103404.24元待付。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西安花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诉讼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将被告西安花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至成都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44,258.41已终本2022年4月15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44,258.41元(此款已抵扣被告已缴纳保证金50,000元);2、若被告未履行第一条义务,则原告已收取的保证金50,000元不予退还,且被告应按起诉状载明的94,258.41元支付本金,并按放弃欠付金额每日3‰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2022年7月22日裁定终本。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上海瑞珐服饰有限公司无诉讼因租赁合同关系纠纷一案,原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将被告上海瑞珐服饰有限公司起诉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792,000.00已终本2019年12月31日前付8万,剩余款项自2020年1月起按月在每月月底前支付5万元,直至总金额60万元支付完毕;3、如被告未履行任一笔付款义务,应加付违约金8万元,且原告有权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10月18日终本。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成都麒名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无诉讼因租赁合同关系纠纷一案,原告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银泰中心分公司将被告上海瑞珐服饰有限公司起诉至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645,232.50强制执行程序中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退还押金213,3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213,300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每月2%计算)。2022年8月12日强制执行程序立案(2022)川0193执6761号。北京意创天下广告有限公司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因广告合同纠纷,原告北京意创天下广告有限公司将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诉至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500,000.00一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尚未审结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因协助执行债权人代偿纠纷,原告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成都银城置业有限公司诉至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842,873.15已结案一审判决我司支付工程2,842,873.15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048元,由我司负担。已按一审判决于2022年4月12日支付3194885.03元。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褚云凡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褚云凡起诉至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94,499.4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通安、卓然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周通安、卓然起诉至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114,695.94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子毅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郭子毅起诉至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96,181.38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子毅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郭子毅起诉至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45,361.91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郭子毅无诉讼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原告成都云银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被告郭子毅起诉至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143,685.72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张琴无诉讼案件因房屋租赁纠纷,原告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将张琴起诉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659,715.21二审已判决4.5.6三月每月支付3万,后续每月支付2万,直至付清为止,如被执行人违约,法院出面进行强制执行。被告已支付原告15万元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岳建良、韩新朝无诉讼案件因房屋租赁纠纷,原告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将岳建良、韩新朝起诉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1,522,452.58二审已开庭2022年7月7日(2021)浙0106民初8473号一审判决,合计判决金额587,753.49元。现被告已上诉。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杭州企志睿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诉讼案件因房屋租赁纠纷,原告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将杭州企志睿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606,535.76一审已判决10月24日,届时执行。中建五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无诉讼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中建五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将杭州西溪银盛置地有限公司起诉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3,317,089.15一审尚未开庭(2022)浙0106民诉前调9246号民事裁定书。我司已被中建五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冻结银行存款3,317,089.1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保全措施。目前我司已被冻结银行账户存款376,566.69元。目前我司已向西湖区法院提交案件相关举证资料,要求原告撤回对我司诉讼。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蓝海绿业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被告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诉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1,337,432.51已结案案件已调解,双方已按调解约定执行完毕。我司按与原告的审计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未承担额外支出。双方已按调解约定执行完毕。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宁波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10,000.00已结案我司已与原告达成和解,主要内容如下:1、我司向原告支付和解费用(含公证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赔偿等)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并删除涉案图片不再使用。2、原告认可上述赔款金额,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撤回起诉,并不得就该同一事实另行主张权利。3.的1,000元和解费用,将由被告原策划公司上海贝京广告有限公司代为支付。上海贝京广告有限公司完成约定费用的支付后,等同于被告完成该费用的支付,原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针对涉案图片向被告主张任何费用。双方已按和解约定执行完毕。樊迪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因知识产权纠纷一案,原告樊迪将被告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台州市椒江人民法院。103,000.00已结案2021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樊迪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由原告樊迪负担。赔偿款20000元于2021年11月17日已支付。台州高新区凯世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无诉讼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台州高新区凯世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台州市椒江人民法院。230,720.00二审已判决二审判决如下:驳回申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020元,由上诉人台州高新区凯世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22年9月15日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宣告台州高新区凯世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蔡卫进无诉讼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台州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将被告蔡卫进起诉至台州市椒江人民法院。293,879.00已结案2022年4月11日收到判决书,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260元,由上诉人蔡卫进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0年8月3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宋娟利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仲裁因宋娟利与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人事纠纷一案,申请人宋娟利将被申请人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西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0.00仲裁已裁决驳回申请人宋娟利的仲裁请求。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诉讼因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将被告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宁陕县人民法院。624,780.00已结案2022年9月20日起解除。二、上述三宗诉讼案件,乙方(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主张的工程欠款本金总额为450,944元,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总额382,096.32元;未诉讼案件乙方向甲方主张物探费用142,080元。经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1 万元款项后,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工程勘察、设计等甲方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三、上述第二条约定的应付款项,因宁陕县人民法院已在保全过程中提存甲方402,884.89元,故应付款项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支付申请(附收款人信息),由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宁陕县人民法院冻结提存超出应付乙方的款项部分,由甲方申请宁陕县人民法院予以退还,需乙方协助的,乙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退款。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宁陕县人民法院要求,就上述三宗案件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及解除保全申请书。五、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由乙方开具31万元等额发票交付甲方,具体由甲方将31万元分解至对应的案涉项目/合同,乙方根据甲方分解金额分别开具,但总额以31万元票面金额为限。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协议约定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不因两宗案件的保全事项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全部费用、纠纷了结,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争议。七、因上述三宗案件拟撤诉结案,减半诉讼费7,250元,两宗案件保全担保费2,874.34元,合计10,124.34元由甲方承担6,124.34元,乙方承担4,000元。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诉讼因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将被告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宁陕县人民法院。170,968.96已结案2022年9月20日起解除。二、上述三宗诉讼案件,乙方(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主张的工程欠款本金总额为450,944元,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总额382,096.32元;未诉讼案件乙方向甲方主张物探费用142,080元。经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1 万元款项后,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工程勘察、设计等甲方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三、上述第二条约定的应付款项,因宁陕县人民法院已在保全过程中提存甲方402,884.89元,故应付款项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支付申请(附收款人信息),由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宁陕县人民法院冻结提存超出应付乙方的款项部分,由甲方申请宁陕县人民法院予以退还,需乙方协助的,乙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退款。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宁陕县人民法院要求,就上述三宗案件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及解除保全申请书。五、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由乙方开具31万元等额发票交付甲方,具体由甲方将31万元分解至对应的案涉项目/合同,乙方根据甲方分解金额分别开具,但总额以31万元票面金额为限。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协议约定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不因两宗案件的保全事项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全部费用、纠纷了结,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争议。七、因上述三宗案件拟撤诉结案,减半诉讼费7,250元,两宗案件保全担保费2,874.34元,合计10,124.34元由甲方承担6,124.34元,乙方承担4,000元。甲方同意所承担款项由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诉讼因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将被告宁陕县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宁陕县人民法院。37,291.36已结案2022年9月20日起解除。二、上述三宗诉讼案件,乙方(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主张的工程欠款本金总额为450,944元,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总额382,096.32元;未诉讼案件乙方向甲方主张物探费用142,080元。经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1 万元款项后,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工程勘察、设计等甲方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三、上述第二条约定的应付款项,因宁陕县人民法院已在保全过程中提存甲方402,884.89元,故应付款项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支付申请(附收款人信息),由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宁陕县人民法院冻结提存超出应付乙方的款项部分,由甲方申请宁陕县人民法院予以退还,需乙方协助的,乙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退款。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宁陕县人民法院要求,就上述三宗案件向宁陕县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及解除保全申请书。五、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由乙方开具31万元等额发票交付甲方,具体由甲方将31万元分解至对应的案涉项目/合同,乙方根据甲方分解金额分别开具,但总额以31万元票面金额为限。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协议约定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不因两宗案件的保全事项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关于宁陕县皇冠镇的秦岭皇冠健康小镇项目所涉的全部费用、纠纷了结,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争议。七、因上述三宗案件拟撤诉结案,减半诉讼费7,250元,两宗案件保全担保费2,874.34元,合计10,124.34元由甲方承担6,124.34元,乙方承担4,000元。甲方同意所承担款项由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宁陕县法院以冻结提存甲方的款项等额支付西安蓝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无诉讼因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西安蓝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被告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至秦汉新城渭城区人民法院。165,000.00已结案一、西安蓝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陕西西威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的《广告策划考核表》。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西安蓝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费165,000元。上述履行义务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应同时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16.00元,减半收取2,358元由西安蓝谷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各承担1,179元。被告已按判决于2022年7月21日支付166179元,全部款项已付清张博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无仲裁因张博与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人事纠纷一案,申请人张博将被申请人西安东智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至西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新区派出庭。537,549.50一审尚未开庭尚未审结尚未审结西安麦高广告有限公司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诉讼案件因广告合同纠纷,原告西安麦高广告有限公司将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88,000.00一审已判决一、被告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西安麦高广告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2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万元;二、驳回原告西安麦高广告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我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上诉。原告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下转D1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