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8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22-07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原料药板块,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湖北广惠制药有限公司”。其中广济药业出资人民币9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9%;惠生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 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广济药业与惠生公司就相关合资合作事宜签署了《合资协议》,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

  1、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甲、 乙双方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成立“湖北广惠制药有限公司”。其中:广济药业出资9900万元,占比99%;惠生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比1%。

  2、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共设三名董事席位,其中广济药业有权提名二人,惠生药业有权提名一人,董事由股东会在股东提名的人选中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广济药业推荐,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4)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职工代表一名。除职工代表监事外,其余监事由股东会在股东提名的人选中选举产生。广济药业有权提名一名监事人选,惠生药业有权提名一名监事人选。

  3、违约、赔偿责任:

  合资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合资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资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合资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如不因任一方责任造成合资公司不能设立的,由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4、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

  三、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湖北广惠制药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 名称:湖北广惠制药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MAC1T0UL08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 住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5、 法定代表人:卢正东

  6、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7、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

  8、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惠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联营单位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在本年度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形成的利得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2月17日为授予日,以3.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864.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2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函,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其名称由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大春变更为周锋,其他工商信息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实现公司“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销售和研发两端发力,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公司拟“混改”方式引进研发团队,与武汉同泰启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实现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弥补公司制剂研发能力不足,建立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加快产品开发,有利于与研发团队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研发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2年5月份完成了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2,648,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孟州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设备售后回租业务,期限5年。孟州公司以其新征102亩土地及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为该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济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4500万元,此次增资可满足济康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战略,布局商业流通领域,做大做强商业分销和医药配送业务,充分发挥济康公司的商业平台价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 收回公司三宗总面积为103100.08平方米(合 154.63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购总额为人民币 56,473,404.54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孙茂万先生、张莎莎女士为现场表决,蒋涛先生为通讯表决;

  4、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茂万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