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1-9月份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695.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2年1-9月份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30.1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30.83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492.9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测试,2022年1-9月份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03.62万元。
公司收购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商誉系非核心商誉,该部分商誉的可回收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对该商誉公司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为: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形成的商誉。经测试,2022年1-9月份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30.9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95.4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导致应收账款亦有所增长,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9月,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296.60万方,同比增长47.06%;实现营业收入11.77亿元,同比增长48.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51亿元,同比下滑51.82%。2022年1-9月,公司的销售区域为重庆市,行业发展及经营情况的重要事项如下:
(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及其主要原材料价格情况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1-8月,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6.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8%。在房地产行业,2022年1-8月,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1606.96万平方米,同比下滑52.2%。
根据重庆市造价信息网数据显示,2022年1-9月,重庆市主城区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96.11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5.56元/立方米;42.5级(袋装)水泥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514.44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5元/吨;碎石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07.11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56元/吨;特细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224.44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0.56元/吨;机制砂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116.44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5.22元/吨。
2022年1-9月,重庆市主城区的商品混凝土含税指导仍处于下滑阶段,重庆市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导致商品混凝土需求量下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毛利率水平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对外投资情况
为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根据“一体化”发展战略布局重庆市产业基地。
2022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2.4亿元的价格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78%股权,在重庆市西部地区新增一处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谊辉”)82%股权,在重庆市北部地区新增一处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目前,庆谊辉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在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的东、西、南、北四个区域完成了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的产业布局,实现了重庆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发展区域的商品混凝土服务范围的全覆盖。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00.56万元;使用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24,772.89万元开展了以协定存款为主的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存款利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德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倩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倩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表中已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孳息。募集资金余额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实际投入金额”为符合协定存款条件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募集资金余额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