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6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8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996,0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肖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晓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茂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肖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晓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茂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