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的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7.70元/股调整为4.97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984,800股调整为2,977,20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496,200股调整为744,3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9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授予744,3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2年4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6日,并同意以4.97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授予744,3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