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7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理财: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2、 回购进展: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0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95%,购买的最高价为20.99元/股、最低价为20.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384,29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公开发行了67.3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3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9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04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04”。根据有关规定和《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明新转债”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4、 增持计划进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2022年03月14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个人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1%,价格为不高于30.00元/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增持公司股份6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74,272元(不含交易费用)。因受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导致本次股份增持计划进展缓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会继续履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庄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庆庆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庄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庆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庄君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庆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庆庆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10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新旭腾”)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14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101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新旭腾”)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春怡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102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楚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楚雁女士已于2018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简历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话:0573-83675036

  传真:0573-83675036

  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王楚雁女士简历

  王楚雁,女,1992年0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中级会计师。2014年07月至2014年11月任嘉善誉丰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业务员,2014年11月至2015年07月任嘉善长三角电子商务总部基地会计助理,2015年07月至2016年07月任嘉兴春秋电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会计,2017年11月至2022年02月先后任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主管。2022年08月至今任职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楚雁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103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梅诺卡”)

  ●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梅诺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江苏梅诺卡及其他子公司可提供担保的剩余总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江苏梅诺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梅诺卡向合作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申请合计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2022年10月2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由本公司为江苏梅诺卡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2022年05月0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0)。根据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

  3、被担保人:明新梅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江苏梅诺卡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担保债权最高额:1,000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加三年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7%;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本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